凉山州人事考试网(2017年四川凉山州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公告)

2024-03-28 06:28:44

凉山州2017年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安局、凉山州林业局、凉山州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规定和省面试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8:30—17:30。

 面试资格复审、缴费及报名地点:凉山州公安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12号)

 面试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凉山州公安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12号)

 面试递补缴费及报名地点: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西昌市正义路109号)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组织,州公安局及州森林公安局具体负责。

  二、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复审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面向全省及本州招考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人员的复审和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8:30至17:30分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个别进入面试考生如****变动,请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报名流程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到凉山州公安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缴费、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递补复审合格后,持资格复审合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7年12月11日8:30至17:30分前到凉山人事考试中心(西昌市正义路109号)缴费、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16日。详细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候考室。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8:00

 体能测评地点:待定(面试当日通知)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

 体能测评工作由州公安局负责。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当天提供(携带)材料不齐(不全)的考生,取消资格。

 3.在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监督及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2193373

 凉山州公安局 0834-2286013

 凉山州森林公安局 0834-2173031

 2.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 0834-3865848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34-2191712

 凉山州公安局纪委 0834-2286037

 凉山州林业局监察室 0834-2161456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附: 2017年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017年12月1日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昌县教育局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35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考试招聘高中教师1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德昌县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者须为2014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毕业证书》落款日期须在7月31日及以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照片质量审核工作由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7日至7月9日24:00时前,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照片审查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二)照片质量审核

在报考者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后的1个工作日内,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者上传的照片进行质量审核。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工作于7月10日下午5:00结束。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质量审核。照片质量审核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网上缴费

照片质量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4年7月7日至10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教育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4年7月15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4年7月21日至26日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岗位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占总成绩比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占总成绩比例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含《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学》),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报考者自行在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查询,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岗位排名和进入专业课目笔试和说课人员名单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echang.gov.cn/)、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网址: http://125.68.57.20/ )上公示。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报考者查分申请。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1、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面试的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于低于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平均分的70%)。

入闱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及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原则上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德昌县人社局或德昌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的程序、时间、地点等。

面试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待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echang.gov.cn)、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网址: http://125.68.57.20/ )上公告。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逾期未报名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使用教材:德昌县高中学校现行教材。

5、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者面试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echang.gov.cn)、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网址: http://125.68.57.20/ )等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县本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核

由德昌县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德昌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本次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5202716(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286565(德昌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34-5202859(德昌县纪委监察局)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德昌县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xls 》

2014 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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