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责绿化(新泾镇的经济发展)

2024-04-23 19:32:56

2011年,全镇各业总收入完成283.73亿元,比上年增长26.4%。全镇各业增加值完成22.85亿元。税收完成28.3亿元,比上年增长25.2%。引进企业129家,引大引强项目43个,其中有规模实力的企业39家。城市化推进取得新成果。按照时间节点,双泾村撤村、新泾村唐家宅生产队撤队工作全面完成,赵沈巷、郁家宅、农民新村3个老宅基的动迁加快推进,205街坊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新泾家苑北块全面竣工。城区环境品质实现新提升。完成3个旧小区平改坡和综合整治近16万平方米,开展泉口路人行道修复、小区围墙粉刷等工程,建设休闲凉亭4座,安装晾衣架206只,共维修保养804只户外休闲椅,完成北渔路灯光美化工程。为22个小区补种绿化42890平方米,全镇绿化面积达368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33.5%,人均绿地面积35.4平方米。拥有园林式小区63个,绿色示范小区3个,安静小区13个。继续加强对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全年191场次4857桌酒席未发生一起食品中毒事件。社会事业取得新成效。完成8个居委会办公室、活动室改建装修工程;举办艺术节暨社区运动会等一系列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本镇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民间艺术之乡(西郊农民画);创建成上海市科普示范社区。全年,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1584.16万元,帮困37348人次。新增就业岗位1330个,就业困难人员安置114人,创业带动就业88人,双困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达到100%;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行一口式综合受理试点。贯彻市、区有关要求,圆满完成经济适用房咨询受理、城市光网进社区等市、区年度实事项目;推进“四医联动”医疗保障制度;落实老年人助餐点、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补贴及高龄补贴等一批惠民项目。加快推进新泾家苑北块标准化菜场建设,不断优化外环线西侧的社区商业服务能级。全镇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率96.64%,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9.41%,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91.52%。为1691名征地养老妇女进行免费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与区财政共同出资,将新泾环线调整优化为新泾1路公交线。文明创建迈开新步伐。本镇现有市级文明小区46个,区级文明小区(弄)41个,覆盖率达90%。年内,结合长宁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镇的复评审工作,加大文明社区的建设力度。为镇域每户家庭发放文明行动倡议书,组织文明创建知识网上学习,开展万名志愿者巡访值勤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对长宁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中,整合社区单位资源,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联合长宁区公安局、区建交委、区城市执法总队、新泾派出所,对地铁2号线淞虹路站周边区域开展二轮摩托车、残疾车、电动三轮车“三车”整治行动;鑫达总公司、各村级公司采取亮牌经营、门责管理与绩效挂钩等举措,对道路门店乱设摊、占用公共道路等顽症进行综合整治;动员和整合镇工商所、镇派出所、城监十分队、新泾动迁公司等单位定期对动迁基地赵沈巷开展综合整治。信访矛盾化解取得新突破。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综治工作各级责任制,确保镇域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等始终处于稳定可控状态,刑释解教人员重犯率、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治安案件发生率等主要指标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市、区级平安小区创建率达到100%;对城市化进程中遗留的历史问题进行专项梳理;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题化解工作小组,有效化解屈家桥、天申大楼等一批重大信访矛盾;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探索来沪人员主动办理居住证与相关公共服务项目挂钩的服务与管理办法的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4件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其中主办1件)、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24件镇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其中已经解决或采纳为11件,正在解决的3件,列入计划解决的3件,留作参考的4件,需要创造条件解决的3件。2011年发展党员15名,党员转正35名,招聘录用大学生15名。

2011年, 新泾镇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获2008——2010年度上海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2010年度上海市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称号。

西郊农民画传人胡佩群、张富康创作的西郊农民画作品入选由中国农民画研究会、江苏省文联联合举办的2011年六合中国农民画精品邀请展。

记者获悉,《指导意见》明确,严禁无序设摊和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但在此基础上,上海考虑设置“设摊开放区”,允许有序设摊。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综合考虑市民需求、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菜篮子”供应保障等因素,可以划定设摊开放区,设置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

其中,特色点是以新型业态为主,符合城市高品质要求,品牌化、主题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外摆位、限时步行街等点位。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特色点具体实施方案,优先在园区、商圈等自有区域及已批准的公共区域内选点。应确定运营主体及责任人、经营业态、时段、区域、摊位数量、设施、外观,落实管理要求,应征求周边市民意见,建立设置和撤销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疏导点是以服务基本民生为主,采取入场入室经营的点位。管控点是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为主,利用闲置空间经营的点位。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辖区农业资源条件、农产品品种特点等实际情况,可以在农村地区的公共区域设置疏导点、管控点,组织农村村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各街镇结合本辖区标准化菜市场等“菜篮子”供应零售网点实际情况,在零售网点暂时供应不足的区域可以设置疏导点、管控点,保障周边居民日常消费需求。

全市划定

严禁区、严控区、控制区

记者发现,并不是上海所有区域都可以设置上述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根据《指导意见》,上海行政区域采取差别化管理模式,划定严禁区、严控区、控制区。严禁区内不得开展设摊经营活动,严控区内仅可设置特色点,控制区内可以设置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

其中,严禁区为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以及学校、医院、交通枢纽、重大活动场所100米范围内等区域;严控区为《上海市主要道路(河道)和景观区域范围界定》确定的全市170条主要道路及两侧,“一江一河”等90个主要河道两岸,60个主要景观区域;控制区为严禁区、严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同时,允许设摊区域应确保设施安全、整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市民集市、分时步行街等搭建临时性设施的,应可拆卸、可移动,定期更新。外摆位等形式的设摊,不得在店外进行食品加工、乱堆杂物,桌椅、遮阳棚等设施应摆放整齐。设摊开放区应合理配置环卫、垃圾分类、污水处理、交通、照明、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各经营主体合法、规范、文明经营,降低油烟、灯光、噪声等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设摊开放区也有“退出机制”。相关部门将进行监管指导,对拒不履行整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设摊开放区予以撤销,市绿化市容局也将对设摊开放区的管理实效开展评价评测,建立检查督察、定期通报和年度评价制度。

满足市民对“烟火气”的需求

绿化市容部门表示,设摊管理始终是城市管理难题之一。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上海设摊管理经历了“还路于民”“分类管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四阶段,通过专项整治、门责自律、疏堵结合等措施,无序设摊已处于可控状态,跨门营业等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而对商业配套不足的地方,上海建立了74处设摊疏导点、管控点,满足了周边居民对“菜篮子”“小修小补”等基本生活的需求。

近年来,市民对“烟火味”的需求颇有期待,出现了外滩枫径、安义夜巷、凯田路夜市以及商业体沿街外摆位等具有特色的商业形式,新型设摊兴起的同时,给新时期设摊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建立新的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拟定的目的,正是适应社会治理新形势和市民对高品质、亲民化生活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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