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二手车限迁政策(吉林推出五大举措促进汽车消费)

2024-05-08 07:20:01

易车讯 7月17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吉林省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具体举措》进行了详细解读。吉林省主要从延长国六排放标准切换时间、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老旧货车、畅通二手车交易和加大信贷支持等五大方面促进汽车消费。

具体来看,将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日期由2020年7月1日延长至2021年1月1日。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吉林省内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根据《吉林省2019—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在2022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

在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方面,制定《老旧货车和燃气车淘汰实施方案》,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监督抽测,对柴油车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监控。督促省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做好老旧车辆拆解工作。开展国三以下柴油货车禁限行,加大对驾驶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处罚力度。

还将加快推进二手车服务网点设置。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和国家相关机动车技术条件要求,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内和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或检验有效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积极争取二手车出口试点。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此外,在汽车金融方面,通过适当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提供多种还款方式等手段,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

买二手车限迁是什么意思

限迁二手车能买。

限迁二手车一般是指其尾气排放标准不符合当地排放标准规定而被当地政府限制迁入落户上牌的一类机动车,该类机动车虽然能够办理过户,但如果想要办理车辆的迁出或迁入登记,则需要符合当地二手车政策才能被批准迁出或迁入。也就是说,限迁二手车如果能正常办理过户上牌的前提下,也是可以购买的,但是也要结合相关二手车政策作为参考。

目前,国家对于限迁二手车也实行了新的政策,在2022年7月7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该措施明确了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限迁二手车相关政策: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7月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介绍,商务部等17部门已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出台了6方面、12条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着眼破除一些长期制约汽车流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巩固汽车消费回稳态势,促进汽车市场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盛秋平介绍,汽车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促消费的重要领域。2021年全国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4.4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9%,是消费市场的重要支撑。

二手车限迁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二手车限迁意思就是外地的一些排放标准过低的车辆,不允许迁入本地。

所谓限迁,是指一些地方对于外省或者外市的二手机动车,采取限制环保标准、限制年份等措施,以避免这些车辆大量流入本地市场。通俗易懂的解释:二手车限迁的意思是异地过户需要符合迁入地的上牌政策。就是指,外地的一些排放标准过低的车辆,不允许迁入本地。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 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对于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并经转入地环保检验,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各地不得设定其他限制措施(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国家要求淘汰的车辆除外)。

国务院: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

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要求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并研究今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

《通知》还要求,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加快出台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的政策文件。

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

同时,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研究今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

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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