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各省高考分数线(2018年广东高考分数线)

2024-04-16 19:50:18

一、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非军检本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443分。

理科类:总分376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00分,体育术科19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80分,美术术科205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0分,音乐术科190分。

(一)高分优先投档线(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

文科类:总分550分。

理科类:总分500分。

(二)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地方专项计划)

文科类:总分530分。

理科类:总分480分。

(三)高水平运动队

文科类:总分496分。

理科类:总分430分。

(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

文科类:总分550分。

理科类:总分500分。

其中,陆军工程大学:理科类总分376分。

(五)订单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人才(教师专项计划)

文科类:总分476分。

理科类:总分41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00分,体育术科19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80分,美术术科205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0分,音乐术科190分。

其中,华南师范大学:理科类总分480分;广州大学:文科类总分530分,理科类总分480分。

二、专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215分。

理科类:总分205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200分,体育术科18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90分,美术术科16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190分,音乐术科150分。

三、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卫生专项计划)

(一)本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

理科类总分410分。

其中,广州中医药大学:理科类总分480分。

(二)专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

文科类:总分423分。

理科类:总分356分。

四、高等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305分。

(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160分。

(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文化科总分120分。

(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

文化科总分120分。

五、各类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一)本科院校少数民族班

文科类:总分380分。

理科类:总分320分。

(二)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

文科类:总分370分。

理科类:总分310分。

(三)专科院校少数民族班

文科类:总分360分。

理科类:总分300分。

六、其他预科班

本科院校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文科类:总分350分。

理科类:总分290分。

1、山东2018年夏季高考分数线划定情况如下表:

2、山东2018年春季高考分数线划定情况如下表:

扩展资料:

2018年山东高考分数线划定办法

1、文理类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不单独划线,所有高校录取线不低于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线在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由试点高校自主确定。

(2)自主招生批。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录取需依据高校模拟投档线和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3)本科普通批。分2次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次,分文、理类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含服从调剂考生),分文理类根据征集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

(4)专科(高职)提前批。直招士官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划定。飞行技术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高校按有关规定自主划定。

(5)专科(高职)普通批。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其他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划定。

2、艺术类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上海戏剧学院、湖北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除外)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可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按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文、艺术理录取控制分数线。

(3)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省普通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3、体育类

体育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体育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1∶1.4的比例确定,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我省普通高考理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春季高考

(1)技能拔尖人才选报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在符合条件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本科普通批。分2次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次,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含服从调剂考生),分专业类别根据征集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

(3)专科(高职)批。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在有效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一次性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技能拔尖人才未达到本科线考生可填报专科志愿并录取。

(4)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分别执行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科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该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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