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树转让(农村大树威胁房屋安全找谁)

2024-04-16 17:11:45

大树对房子造成威胁,要是房子里有人住的话,是房子里的人比较危险,重点在人,处理方式就是砍树。大树是谁的?自己的就砍掉卖了。别人的要好好沟通协商,得砍掉树,因为存在风险和隐患,毕竟砸到房子或者砸到人都比一颗树损失的多。树木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 1.0米1—10千伏 1.5米35千伏 3.0米66—110千伏 4.0米154—220千伏 5.0米330千伏 6.0米500千伏 8.5米如果是农村城镇遇到大树影响交通直接拿油锯砍了就是,但是必须是没主的,如果那棵树被人占了就得跟人家商量了。如果是城市里的绿化树或者路边防风林的树,那么不用写申请书,直接拿油锯夜里给它锯了就行,记着一定要在夜里,白天人多车多不好下手。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相关部门去申报运输安监部门,比如说林木林业管理部门啊,这个必须要向他们报告的,也不能随便砍伐。一时之间很难去定义所有维权的。那如果说这种情况下村委的跟你讲是先有树还是先有房屋呢?既然是大树了,应该就有一定的生长周期了。所以你可以跟那个邻居家写生或者是出点钱不成或者是怎么样?首先想办法证明你的情况了解下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其次说女的必须结婚这个是错误的。这个问题你可以向当地的妇联进行投诉。我们这里有这样条规定农民凡达到结婚年龄均可享受200平方的居住权。你这事必须找林业局来解决,私人不能乱动古树的。(1)生长在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景点范围内的,该单位为管护责任单位;(2)生长在景区道路两侧及其周围的,该景区林业绿化管理单位为管护责任单位;(3)生长景区保护带范围内的,其景区林业管理机构为责任单位;(4)生长在私人庭院内的,该住户居民为管护责任人;庭院多人共有的,住户居民为共同管护责任人。11、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人)应当协助园林和林业管理部门按照管护技术规范,对古树名术进行养护管理。管护责任单位(人)负责古树名木的日常监护管理。在古树名木生长环境变化、长势衰弱或受损害时,应当及时报告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和相关管理部门。12、管护责任单位(人)不得擅自处理死亡的古树名木。对死亡的古树名木,应经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和林业管理部门查明原因,注销后,方可进行处理。13、禁止迁移一级古树名木。建设工程在选址和规划定点时,必须符合古树名木保护的有关规定。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确需迁移二级以下(含二级)古树名木的,必须经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和林业管理部门论证、审查同意后,批准实施。14、景区建设规划应当兼顾古树名木的分布和保护范围,确定建设:工程的定址界限,核发相应的建设地址,15、古树名木树干以外10—15米,为古树名木生长保护范围。在生长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根系生长和日照最基本的要求,并经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和林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16、建设工程施工对古树名木生长有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告知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和林业管理部门,并提出施工保护方案管理部门审查同意,落实具体措施后,方可实施施工。17、严禁砍伐古树名木,禁止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1)用树木作支撑物,在树干上刻划、钉钉或缠绕绳索、铁丝等;(2)淹渍树根、封砌地坪、遮挡日照;(3)在生长保护范围内擅自搭建构(建)筑物、埋设管道、挖坑取土、堆放物料或者倾倒有害污水污物;(4)未经管护责任单位(人)同意,采摘果实或种籽;(5)未经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和林业管理部门同意,擅自修剪或擅自培植;(6)损毁古树名木保护标志及设施。18、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未经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和林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买卖或转让。19、用于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和复壮的养护管理费用,列入景区绿化养护费用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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