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村庄绿化(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

2024-04-18 17:47:4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区以及其他建制镇建成区以外区域(以下简称农村)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绿化,是指在农村进行植树、造林、种草、栽花、育苗及其养护等绿化活动。第四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农村绿化工作,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绿化工作。

计划、环保、农业、土地、城建、规划、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农村绿化工作。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农村绿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其他绿化活动,提高全市农村绿化水平。第六条 对完成农村绿化任务和保护农村绿化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绿化规划和建设第七条 市和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遵循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绿化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农村绿化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八条 各类农村绿化规划和建设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山地绿化:宜林山地绿化率在95%以上;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病虫害防治迹地等在一年内绿化;坡度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交通要道两侧宜林山地的森林郁闭度在0.6以上;

(二)平原农田绿化:农田林网控制率在90%以上;

(三)公路、铁路绿化: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带宽度每侧为20米以上;铁路、新建的国道公路沿线绿化带宽度每侧为15-20米,有条件的地区加宽到20米以上;省道和改建、扩建的国道公路沿线绿化带宽度每侧为5-10米,有条件的地区加宽到10米以上;县道、乡道公路沿线绿化带宽度每侧为3-5米,有条件的地区加宽到5米以上;

(四)公墓区绿化:绿化覆盖率在30%以上;

(五)主要河道、海塘绿化:根据防洪安全要求和地形状况设置绿化带的位置、宽度及选择适宜的植物类型,有条件的河道、堤防、海塘背水侧绿化带宽度为5-10米;

(六)集镇绿化:绿化覆盖率在35%以上;

(七)村庄绿化:绿化覆盖率在30%以上,村庄周围应留足绿化用地,营造生态公益林;

(八)新建基本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不低于20%;

(九)生态公益林:不低于林业用地总面积的40%。第九条 市和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村绿化规划制定分

期实施计划,具体落实农村绿化规划。第十条 按照批准的规划和计划进行绿化建设,应当先进行绿化设计。

绿化建设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并遵守绿化技术规程,实行科学绿化。第十一条 集镇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绿化设计,应当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其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并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第三章 绿化责任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路的绿化由公路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县道公路的绿化,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乡道公路的绿化,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公墓区的绿化由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水库、渠堰管理区域和江河干渠堤、海塘的绿化,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机场、港口、码头、铁路的绿化,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风景名胜旅游区的绿化,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集镇的绿化,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集体统管山、平原农田和村庄的绿化,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村民的自留山、责任山,由村民负责绿化。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的绿化,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

如何进一步整合资源不断提升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成果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计划方案

 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为核心的 村容整洁 成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平原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党委、政府从2014年开始在全乡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使我乡农村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为农民群众建设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家园,让农民群众过上文明、舒适、便捷的美好生活。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当前,全乡农村普遍存在危、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改善生存生活环境愿望十分迫切,为此,在全乡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非常必要和重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导向,以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和净化乡村环境、硬化农村道路、美化村庄面貌?两保三化?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从2014年开始,全乡所有村庄进行一次垃圾清除活动,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完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美化村庄面貌,每年建设一批达标村和示范村。

 到2020年,全乡9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环境净化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45%以上达到环境净化、道路硬

 化、村庄美化的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农民普遍住安全房、喝干净水,大部分村庄干净整洁、道路畅通、生活便捷,建成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试点。已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和移民安置村要率先示范,全部按照市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建设。

 三、基本要求

 (一)保障农民住房安全

 建立农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改造步伐,尽快解决农民住房存在的破损、漏雨等安全隐患,让农民住上放心房。建立并落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和施工管理,落实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引导农民提升农房节能性能和居住功能。

 (二)净化乡村环境

 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实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目标,即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各村垃圾统一规划若干个垃圾堆放点,普遍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不远的村庄,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方式处置;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村庄,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或就近分散处置。加强农村家庭宅院、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规范农业生产废弃物和秸秆回收利用,做好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三)硬化农村道路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完善农村公路村村通、连村道路建设,由示范区发展改革环保局拿出规划,逐年实施,纳入目标责任,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的要重新整修,原来标准低的要进行规范,需要新修的要适时修建;做好村内主次街道硬化,有条件的村庄实现通组通户道路硬化,可以建水泥路,也可以就地取材建石板路和砖渣路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建立健全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所有行政村通等级公路、通班车,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干支连网、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和公共交通网络。

 (四)美化村庄面貌

 在搞好环境整治基础上,积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提升村庄整体形象。新型农村社区要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高品位、高标准布置绿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体现生态美、主体美、多样性,发挥好示范作用。其他村庄要量力而行,以房边、村边绿化为重点,开展街道、庭院绿化,有条件的村打造绿化景观街道。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供电的路灯,合理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加强农房、院落等传统风貌的整治,实现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五)提升精神文明

 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文明村创评为主要内容的?三评?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身边好人评选、道德评议会、道德教育文化墙、村规民约、红白事理事会、?最美家庭?评选、?邻

 里守望?志愿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家庭生活品质,从人居环境延伸到精神文明,全面改善农村面貌。

 四、实施步骤

 祝楼乡计划在2018年底打造省级人居环境示范村3个,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10个。具体步骤如下:

 1、2015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1个:大胡庄;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2个:口里、蒙城。

 2、2016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1个:新阳村;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3个宋楼、西圈、祝楼。

 3、2017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1个:东圈;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2个:夹堤、王录。

 4、2018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3个:卞庄、西胡庄,北胡庄。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组织

 各村要成立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在具体工作安排部署上,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发挥农民的智慧和创造力,努力用简便的办法、较低的成本,取得农民满意的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要采取广播、标语、宣传车、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

 泛宣传,营造社会上下广泛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形成政府主持引导、群众自主建设和社会积极支持的工作局面。积极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引导农民改变乡村生活陋习,培育健康生活新方式。组织开展必要的卫生户、星级文明户等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村精神文明新风尚。

 (三)发挥党组织作用

 各村党支部要按照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做好动员和发动群众工作,带领群众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

 乡党委、政府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乡新农办要采取督查、暗访等办法,对各村进行检查,同时建立观摩评比机制,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和整治效果,对推进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进度慢的通报批评。

为了尽早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落后面貌,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幸福这个根本目标,针对当前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改变农民长期形成的不良习惯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长期持久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管理。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在早、中、晚时间反复宣传,利用报刊、展板、宣传标语等形式强化宣传,使环卫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把农村环境卫生宣传与开展“改陋习、树新风”和健康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定期组织村民参加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自己动手美化生活环境,努力营造大家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对环境卫生文明户的奖励机制,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在中小学开设环保、健康教育课,加强对青少年环卫意识的培养,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家长去改变落后的生活习惯。

二、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科学的村庄规划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规划不合理,势必影响农村的后序建设与发展,甚至还有可能破坏农村环境卫生。一是要高度重视乡村规划工作,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大盘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真正实现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二是规划要充分结合当地实际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不仅要有可行性,而且要有操作性,同时还要有实用性。在新村建设规划时要超前考虑排水、排污、绿化、杂物堆放、家畜饲养等农村实际问题,综合考虑道路、水沟、公厕、公共场所、公益事业设施、绿化美化等多种因素,使村庄建设科学合理,整洁美观。

三、加大投入,完善机制。资金问题是制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瓶颈,关系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久和成败,地方政府应该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拿一点,群众集一点,集体补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整治资金。一是政府主导。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争取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整治项目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逐年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和技术扶持,重点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等工程。二是财政倾斜。提高财政投入新农村建设、环境建设资金的倾斜比例,安排量化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以物代补等有效形式,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对经济薄弱村,要增加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补助力度。三是部门帮建。市、区(县)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的扶持,为所联系村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四是乡村投资。重视乡镇和行政村在农村环境整治投资中的主体地位,全面整合农村各种资源,抓住新农村建设大好机遇,进一步加大项目的申报力度,整合资源,捆绑使用,集中实施,增加整治成效;并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壮大乡(镇)级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筹集建设资金,逐步改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

四、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事关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的提高,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务必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此,各地市党委政府应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城建委、规划局、土地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等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市卫生局负责日常事务,安排部署各项工作,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区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为该项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在此基础上,区县应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评的主要内容,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指标,使这项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切实把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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