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算绿化嘛(淮安市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

2024-04-24 13:43:0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永久性绿地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永久性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永久性绿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城乡规划,生态功能、服务功能突出,具有长期保护价值,经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列为永久保护的绿化区域。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性绿地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其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四条 市、县(区)主管城市绿化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永久性绿地的保护工作。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永久性绿地的保护工作。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永久性绿地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对在永久性绿地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二章 确定和公布第六条 永久性绿地主要在以下区域中确定:

(一)风景名胜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

(二)游园、广场、社区公园;

(三)山体、河(湖)堤绿地和湿地;

(四)城市中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长树龄的成片林;

(五)其他需要永久保护的绿地。第七条 市、县主管城市绿化的部门每三年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拟定新增永久性绿地名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市区范围内新增永久性绿地名录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公布。

县域范围内新增永久性绿地名录由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公布,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八条 永久性绿地一经确定公布,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绿地区域设置显著标识,注明永久性绿地名称、界址、决定单位、决定时间、管理责任单位等内容。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九条 市、县(区)主管城市绿化的部门负责永久性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对永久性绿地登记造册并建立档案;制定永久性绿地保护工作方案,拟定永久性绿地管理责任单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十条 市、县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将永久性绿地规划纳入城乡规划,负责划定永久性绿地界址。

在规划编制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对风景名胜区、综合公园类永久性绿地周边建筑的体量、高度、色彩和造型等实施规划控制,促进整体协调。第十一条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永久性绿地规划纳入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永久性绿地土地权属和用途的管理监督工作。第十二条 市、县(区)主管城市绿化的部门和城市管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水利、林业、交通、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接到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投诉、举报、报告后,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查处。第十三条 永久性绿地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建立管护制度,明确日常管护责任人和管护责任;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进行管养;有计划并按规定进行永久性绿地功能完善和景观提升建设;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予以制止,及时报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并协助调查。第十四条 永久性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绿地;

(二)损坏绿地设施;

(三)倾倒、焚烧垃圾;

(四)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

(五)擅自取土、取水;

(六)擅自架(铺)设市政、电力、通信、消防等管线;

(七)擅自设置各类标牌、户外广告设施;

(八)其他毁坏永久性绿地的行为。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永久性绿地范围和用途。

因重大公用设施建设等原因,确需改变永久性绿地范围和用途的,由市、县人民政府通过听证、论证等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出调整方案,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禁止将永久性绿地用于经营性开发建设。第十六条 对经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调整范围和用途的永久性绿地,实行占补平衡的补偿制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调整范围和用途的永久性绿地半径一公里范围内,按“面积不减、品质不降”的原则新建绿地予以补偿,并在一年内完成建设。

绿化面积怎么算

水面上种了水生植物不算绿化用地。

绿化用地是指公园、动植物园、陵园、风景名胜、防护林、水源保护林以及其他公共绿地等用地。

城市绿地的布局有八种基本形式,点状、环状、网状、楔状、放射状、放射环状、带状、指状。一般来说,一个城市都是由一种或几种基本形式混合而成。

国内外的绿地布局呈现出很多形式,例如环楔状、放射环楔状、放射状楔形、带网状、点带网状、环带模形等。

绿化面积的计算公式:绿化面积=绿化率×总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是指土地证上所标注的面积,具体包括:建筑占地、道路占和绿化占地的总和。而绿化面积是指绿化覆盖面积,绿化面积具体包括:绿化植物用地面积、园林的亭子、水池、水塘等用地面积。

不同的绿化面积具体怎么算

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_。

2、中心绿地与宅旁(宅间)绿地的主要区别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绿地面积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之外。可作为中心绿地,否则作为宅旁(宅间)绿地。

3、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

4、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为准进行计算。

5、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距路边1m,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沿居住区道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计算至红线。

绿化面积和绿化率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1、绿化率是绿化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范围非常广泛,一般来说只要是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因此绿化率一般会要比绿地率更高一些。

2、我们国家目前对于绿化率管理的比较严格,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绿化率,是不会允许房地产开发新的项目的。一般来说,关于住宅小区绿化率的指标,我们国家明确规定了住宅小区绿化率不可以少于30%。

3、由于每一个小区的绿化率都不一样,规划占地面积也不一样,所以绿化面积也是有所不同的,每一个小区都应该根据国家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然后进行实际测量才能知道实际的绿化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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