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道怎么走(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绿化规划)

2024-05-04 15:56:40

3.1 道路绿地率指标

3.1.1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3.1.2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3.1.2.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3.1.2.2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3.1.2.3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3.1.2.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3.2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3.2.1 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1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3.2.1.2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3.2.1.3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3.2.1.4 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3.2.1.5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3.2.2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 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

3.2.2.2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3.2.2.3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3.2.2.4 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3.3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3.3.1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3.3.2 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

3.3.3 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

3.3.4 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

3.3.5 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

3.3.6 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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