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问题(关于居民小区绿化的有关规定)

2024-03-30 13:40:36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外归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小区共有绿地的用途变更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小区绿化不达标,怎么起诉开发商

找物业公司来管理。根据物业管理的条例,物业公司由小区业主所聘用,对于小区内的治安、环保还有物业等等都有相应的管理权利。如果反映没有效果,也可以向当地的规划局进行投诉,由规划局来处理。小区的物业属于全体的业主所有,不是个人想占用就能够占用的。小区绿化率是一个重要的选择指标,因为决定着居住的环境。一般楼盘的绿化率要达到30%左右,如果是一些老旧的小区进行改造之后,也不能够低于25%。当然也有一些项目的绿化率能够做到60%,如果绿化率比较高,相对来说建筑密度就会比较低,对于业主来说是一件好事,会居住得非常舒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权。有购房合同和充分的证据在手,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可以诉诸法律。如小区绿化率未达标,开发商应属违约。此外,建议规划、房管、园林等政府部门统筹明确应由哪一个职能部门对新建商品房的绿化和景观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制定相关的条例规定,以便切实保障业主权益。

法律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第七条 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同时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对绿地面积和位置予以标明。襄樊市区所有的新建住宅小区,如果在新城区,小区的绿化率不低35%,在老城区则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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