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道路绿化设计(2018年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2024-05-08 09:17:55

2018年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新修版)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1992年7月22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适应公众游憩需要,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的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六类:

(一)公共绿地,指常年开放供公众游憩观赏的各类公园和街头绿地;

(二)单位附属绿地,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的绿化用地;

(三)居住区绿地,指居住区内的绿化用地;

(四)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生产苗木、苗坪、花卉和种子的苗圃等绿化用地;

(五)防护绿地,指专用于隔离、卫生、环保、安全等防护目的林带用地和绿地;

(六)风景林地,指城市内依托自然地貌,美化和改善环境的林地。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期实施、各负其责,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和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七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八条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的园林绿化规划,积极发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

第九条 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

第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布局、规模、树种、育苗规划、园林绿地定额指标和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园林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合理布局,坚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与丰富城市景观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二条全省城市园林绿化的指标是:200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三平方米。远期目标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七平方米。

第十三条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占新建、改建、扩建用地总面积的规划指标为:

(一)旧城改造区、城市主干道以及城市产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和服务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二)工矿企业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新开发建设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大型公共建筑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新开发建设区内的居住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得低于一平方米;

(四)医院、疗养院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五)污染严重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六)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路、道路应当按规划和技术规范进行绿化。

除前款各项规定外,其它建设工程,地处城市建成区内的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城市建成区以外的,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第十四条新建、扩建城市公园应当按照公园性质和用地规模确定适宜的内容和各项占地比例。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园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

第十五条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应不低于城市规划区面积的百分之一。

第十六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应当继承优秀的传统造园艺术,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

第十七条设市城市的园林绿化规划由同级城市人民政府审批,报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其他建制镇的园林绿化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报上一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城市各级各类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按以下规定审批:

(一)面积在六万平方米(成都、重庆两市十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面积不足六万平方米(成都、重庆两市十万平米)的,由区、县(市)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州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省级古典园林,其恢复、保护规划设计,由市、州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城市详细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的编制实施,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各级各类公园和古典园林的总体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三条城市园林绿化按规划和设计进行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比例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

第二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行以下分工:

(一)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三)旧城改造区、新开发区居住区的绿地,由改造或开发单位负责;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园林绿地建设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五条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应当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他城市设施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

第二十六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应当根据有关园林绿化规划和工程定额标准,在其基本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

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地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配套实施,并在基建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植树季节内完成绿化任务。

对未完成绿化任务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绿化专业部门进行绿化,并对责任单位按实际需要绿化费用的一至二倍收取绿化费。

第二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的绿化用地面积确因条件限制达不到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标准的,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费,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并按规划专项用于异地绿化建设,其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九条 江河湖岸的重点地段应当按照城市规划逐步建成河滨、湖滨公园,完善游憩设施。街道绿化应当注重遮荫滞尘、减弱噪声、装饰街景、美化市容。

第四章 管理

第三十条城市园林绿地管理实行以下分工:

(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或者居民负责;

(四)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五)临街的单位和居民住户负责管理维护其门前责任地段的绿化;

(六)开发区的绿地由开发单位或开发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确需改变城市园林绿地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同时补偿同等面积的园林绿地。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的,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向园林绿地所有者交纳园林绿地占用费,并到县级以上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恢复原状或者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所需费用,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竹花草和园林绿化设施。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须经城市人民政府或其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竹花草繁茂、园容整洁优美、设施齐全完好。

第三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都应加强对园林植物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的防治。

第三十六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管理的园林绿地,其管护经费在同级城市维护费列支。

各单位应当根据单位的绿化任务和养护标准,安排适当的绿化管理经费。

第三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和树权单位,对妨碍交通、管线、房屋安全的树枝应及时剪除,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交通、管线单位认为树木危及交通、架空管线安全的,应与树权单位协商,及时修剪。其中确需移植、砍伐的,按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手续。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危及交通、管线及公民生命、房屋安全时,有关单位可先行移植或者砍伐,并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第三十八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应当建档挂牌,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按上列规定报批:

(一)三百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由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其它古树名木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收取的各项城市绿化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不得挪用。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条无故不履行城市植树或其他绿化义务,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限期加倍补栽;逾期拒不补栽的,可责令加倍交纳绿化费。

第四十一条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进行施工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十二条擅自砍伐、损坏城市树竹花草或者损毁城市园林绿地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赔偿损失,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并处赔偿金额两倍以下的罚款。

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按重置价赔偿损失,可并处10-5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未经批准改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现责令改正,限期退还,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可并处每平方米10-20元的罚款。

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造成损毁不及时恢复,也不缴纳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加收百分之二的滞纳金。

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超过批准期限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并按所占面积处以绿地占用费二倍罚款。

第四十四条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追缴非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每株树木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单位处以每株树木五万元以下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规定的罚没款由处罚机关负责收缴,按《四川省罚款和没收财物行政处罚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授权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栽 种植 物以改善环境的活动。 绿化指的是栽植防护林、路旁树木、农作物以及居民区和公园内的各种植物等。下面是我给大家准备的园林绿化 工作 总结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园林绿化工作总结1

20--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滨江生态城区”总要求,以“东轴西谷、南北绿带、垂江画廊、大道景观”为园林绿化工作的总目标,紧紧抓住长江大保护、“大湖+”的良机,策划并分步实施东部汉正街人字形绿轴、南部汉江绿带、西部汉江湾生态谷、北部张公堤绿带,横向建设沿河大道、解放大道、南泥湾大道、长丰大道、园博大道等五条景观大道,纵向建设古田一路、古田二路、古田三路、古田四路、汉西一路、汉西路、硚口路、武胜路、利济路、多福路等十条垂江绿廊,加快张毕湖、竹叶海、古田公园及各类小游园、微景观、绿社区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区域生态建设水平。

(一)城市园林建设,规划先行

完成《硚口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成为指导全区园林绿化(20---2030年)的上位规划。

加快落实《汉江湾生态谷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工作及张毕湖公园、竹叶海公园的详规方案等规划设计工作。

(二)公园、游园建设

1、按规划要求实施张毕湖公园、竹叶海公园两大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园的园林绿化品质。结合“大湖+”充分利用张毕湖公园“168亩”产业发展用地,加快落实招商引资工作,打造我区体育 文化 强区的特色产业链。

计划投资4000万元(不含“大湖+”项目)。

2、启动古田公园(暂定名)建设。古田公园位于古田三路—解放大道西北片,占地面积约50余亩,目前古田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初步)已完成。本项目系土地综合复合利用项目,现已基本形成两套初步方案,均为地上公园地下停车场+商业体模式。明年力争启动建设,投资约3.1亿元。争取20--年年底前或20--年年中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

3、结合城中村控规绿地建设,新建2-3座街头小游园,在全区重点道路段、重要节点处新建、改建街头园林小景10座(处)。计划投资1000万元。

(三)垂江画廊、大道景观建设

20--年重点打造、提升解放大道(宗关—古田一路)、中山大道(民意四路—硚口路)、建设大道(硚口段)等三条景观大道以及古田三路(南泥湾大道—沿河大道)、汉西一路(汉西三路—沿河大道)垂江画廊的建设工作,计划投资20--万元。

(四)微景观、绿社区建设

结合社区综合整治、绿化提升工作,做好“绿社区”建设,充分利用好老旧社区中相对集中的大块绿地,建设一批园林微景观、口袋公园等,基本上解决老旧社区群众就近活动空间狭小的问题,让人民群众能够真正亲近绿化、享受绿化。20--年计划完成20个“绿社区”建设任务,新建20-30座(处)微景观、口袋公园,计划投资1000万元。

(五)“二园一景”建设

按区政协2号建议案要求,结合我区“垂江绿廊、大道景观”园林绿化建设,20--年计划新建、改建、提升街头小游园2座,即:古田二路蓝焰物流前绿化隙地、沿河大道陈家墩隙地;新建街头园林小景5—10处,计划投资1000万元。

(六)绿化提升项目

做好全区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绿化管养水平,对损坏、缺失的园林植物及园林基础设施及时进行补栽和维护维修工作,加强对三级道路和背街小巷的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做到园林绿化管理全覆盖,计划投入资金1500万元。

(七)征地、租地项目

过去对于村级集体土地上的绿化建设用地全部是租用,通过签订租用协议支付租金。按现在规土部门要求,均应征用,并办理土地权证。20--年将对张毕湖公园、竹叶海公园等绿化用地进行征用。

20--年初步安排区城建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3亿元(不含古田公园地下投资和两大公园征地资金)。

园林绿化工作总结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创建健康学校的各项评议标准,围绕“营造健康环境、规范健康管理、加强健康服务、开展健康促进”的理念,不断巩固我校市级“文明学校”的称号,提升校园绿化景观、优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校园绿地建设管理水平,现将我校园绿化 工作计划 制定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管理。

我校自改建以来,始终重视校园绿化及品味建设,尤其对校园绿化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由总务主任负责指导检查工作,加强管理。切实保障绿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力求校园绿化尽善尽美。

二、加强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景观。

我校改建时就进行了绿化布局,地面有草坪、绿化带、长廊有紫藤,使整个校园春有碧草、夏有鲜花、秋有硕果、冬有绿叶,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今年我校还将调整绿化布局,查漏补缺,增添花草树木,使校园充满勃勃生机,处处春意盎然!

三、加强常规 教育 ,强化绿化意识。

我校常规教育之一就是教育学生爱护花草,不践踏草坪,不折损花草,常浇水、多施肥。每年 植树节 我校都要在全校范围开展全民爱苗护绿活动,意在号召全体师生爱护花草,珍爱绿色,增强师生的环保意识。我校还积极利用国旗下演讲、宣传栏、 黑板报 、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树立爱护花草、珍爱绿色的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绿化的校园氛围。我校将新学期开学第二周定为校园绿化宣传周,将三月的第二周确定为校园绿化活动周,加大绿化宣传及活动力度,使绿化意识深入人心、落实在行动上,力求做到校园人人爱绿化、处处有绿色,步步有景观。

四、加强绿化养护管理, 措施 到位。学校每年投入5万元资金,用于绿化维护与保养工作。具体绿化工作如下:

1、2-3月对校园现有的花草树木进行一次修剪,剔除病、死、枯、树枝,把死了的花草树木补栽上。

2、4月把基建牵设到的花草树木移栽好,并给所有的花草树木施一次肥。

3、5-6月对校园所有的花草树木进行一次病虫害防治。

4、7-10月对校园所有花草树木进行正常的维护和养护,并在9月份对所有花草树木进行第二次病虫害防治。

5、11月再对校园所有的花草树木施一次肥。

6、12月对校园所有花草树木进行剪枝修整,做好花草树木的安全越冬工作。

园林绿化工作总结 3

一、指导思想:

20--年,中心校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绿化工作的通知》指示精神,以“爱护环境,绿化校园”活动为载体,结合我乡实际,因地制宜,搞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提升学校品位,美化育人环境,为迎接20--年省“两基”复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1、中心校计划投资2.6万元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园实施绿化美化,预计绿化面积960平方米,栽植龙爪槐100棵,绒花树90棵,风景绿化苗木100棵,力争在20--年4月底使绿化率达到25%以上。

2、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具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做好规划设计。 为确保校园绿化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我乡成立由中心校长任组长,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我乡校园绿化的实际状况,本着“实用、经济、安全、美观、整齐及具有教育意义”的原则,认真做好规划设计,确保每一分投入都有实效,体现特色。

2、创造条件,扩大绿化规模。 在原有绿化基础上,尽量扩大绿化规模。投资2.6万元,在各中小学栽植优质龙爪槐100棵,绒花树90棵,风景绿化苗木100棵,力争在20--年4月底使我乡校园绿化率达到25%以上。 校园绿化不仅终年要有绿,要有花,还要在花木种类、形式上上档次,体现出校园高雅、美观、大方的格局。

3、强化护管,做好平时管理工作。 各校将安排专人进行护管花木,并将聘请请一名有专业技术的花工作技术指导,做好施肥、除草、治虫、造形、浇水、移栽等工作。同时,加强保护,不准任何人擅自采摘、破坏花木和绿化设施,违者要进行教育处理。

4、开展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认真组织开展“爱护环境,绿化校园”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校利用晨会、班会、橱窗和板报,加强对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同时,4月底中心校还将根据各学校相关活动开展情况,组织“我是环保小卫士”征文活动,从而为学校绿化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园林绿化工作总结4

一、加强宣传动员,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持续开展

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社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已坚持多年,社区绿化工作计划。为使这项活动深入持久地、更有效地开展,今年植树活动以义务植树,促进小区绿化建设,营造舒适的人居环境为主线。植树月活动的主题为“居民一起动手,打造绿色家园”,以此来启动小区植树活动的开展。组织居民群众进行植树、宣传、咨询、展览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大家的绿化意识,推动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居民尽责率达100%,使小区公共和个人绿化面积都大幅度增加。

二、加强环境治理,创造适宜社区发展和生活居住的优美环境

社区的绿化工作要从过去的“见缝插针”转变为“规划建绿”,园林绿化的建设要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要与驻区单位一道,重点抓好绿地建设、绿化带建设及小区绿化环境整治工作;要创建“绿色”社区,确保社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30%的要求,努力创造一个能使居民身心更加愉悦的优质环境。

三、加强绿地规划建设,推动社区美化绿化工作

社区的绿化工作重点是加强社区绿化美化的规划工作,制定社区绿化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进行分类管理,重点推进,努力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整洁优美。在加强花草的养护管理的同时,一定要做好生态园、社区绿化的合理规划,不断充实丰富植物层次,使乔、灌、花、草配置得当,园艺特色明显,景观设计有时代感,感观效果好,以进一步增加小区绿地面积,提高小区环境质量。

四、强化绿化养护管理,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社区绿化管理水平是反映小区面貌的.重要方面。社区要加强对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加大养护巡查的力度,每月坚持组织检查,要求严格按照养护标准进行日常管理,以全面提高小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五、加强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加强制度管理,逐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要树立全局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增强责任感,落实各项绿化管理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人人参与社区绿化美化、爱护花草树木的意识,无人为损坏的现象发生。

(2)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坚持绿化带每月(春夏季)或两月(秋季)修剪一次,花木每年整形修剪一次,确保花木造型美观。

(3)及时清除枯枝枯苗,适时补植,不留空缺,保证绿化完整。

(4)切实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喷药。

(5)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每年适时追肥两次,确保植物生长旺盛。

(6)根据植物抗旱能力和气候情况,适时对花草进行培土浇水,保障花草所需水分。

(7)做好冬季花草树木的防冻工作,在 立冬 前进行培土、包干、涂白,增强花木的抗低温能力,确保其安全越冬。

园林绿化工作总结5

为创建“绿色生态医院”,进一步改善我院医疗环境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务人员的环境意识,建立人性化医疗服务模式,根据市卫生局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绿色医疗环境、优化绿色服务模式、拓展绿色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实现医院环境“绿化、美化和保持省级园林单位”为目标,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医疗环境,提升医疗质量,让群众看病放心、住院舒心,让医护人员工作安心、生活顺心,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原则

一是保护环境的原则。按照《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处理医用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废气排放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是体现绿色的原则。对单位进行绿化、美化,室外植树种草,室内置盆景花卉,见缝插绿,常年见绿。推行绿色管理。

三、创建活动内容

1、积极改善环境质量,保证环境优美。规划布局合理。随时保持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卫生状况良好,不留死角。

2、扩大绿地、花圃面积,使院内绿化整体布局科学合理,单位内绿化覆盖率达到有关要求。

3、提倡无纸化办公,采取有效措施使用清洁能源,节约资源,减少物料浪费。

4、医疗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放须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控制放射性污染。

5、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障绿化美化常态化。

四、工作计划与目标:

1、要求所有科室、病房必须对照创建标准查找不足,落实整改,责任到人。

2、全院开展督导检查现场考核。

3、全院市将不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年底表彰完成“绿色生态”工作任务好的科室、个人。

五、保障措施:

1、科室要将绿色医院的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与医院建设、医院管理年、创建文明和谐行业工作结合起来,制定比较完整的创建方案,制定并落实具体的检查措施。

2、各科室要成立绿色医院创建负责人,建立健全保护环境、倡导绿色理念等方面的规范制度,制定创建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明确个人职责,落实考核措施。

3、积极引导、推动医院环境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环境宣传氛围,经常性地运用橱窗、 标语 、LED显示屏大力宣传,积极传播环保知识。

4、利用重大环保节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主题活动,让医患双方在活动中接受教育。组织职工参加环保公益活动。

5、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一整套节能降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为“绿色生态医院”的创建提供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建立绿色创建档案,分类管理相关资料,长期积累。

7、建立奖惩制度,开展绿色创建竞赛活动,对节能降耗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对不执行相关规定,浪费能源、增加污染的予以惩罚。持门诊及有关科室所需物资下送制度。

园林绿化工作总结6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两个提高、两个延伸”为重点,在改变林场环境面貌上取得突破,追求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树立“山美、水美、林场美、人更美”的新形象。

二、目标

在林场主公路两侧、房前屋后种花植绿,提高绿化、美化档次,变人为景观为自然景观,美在庭院,家家户户院落干净整洁,屋内窗明几净,盆栽花卉争奇斗艳。处处充满春意,让春的气息永驻人间。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林场管理,集中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基本实现“五化”标准,达到绿在林场、美在庭院标准。

1、道路沙化、路面平整、清洁通畅,两侧环境整洁美观。

2、街道绿化:合理绿化布局,绿化树种丰富,以榆树墙、鱼鳞松为主,派专人负责,基本达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3、广场绿化:广场平整,四周装上宣传牌,种植绿树和鲜花。

4、庭院香化:各户庭院种植果树、鲜花,春季花香、秋季果香。

5、全场净化:清除垃圾、排除污水,一年四季空气清新,无死角死面。

(二)加强庭院管理,开展美在家庭评比活动。主要开展比庭院、比厕所、比厨房、比被褥、比室内和比个人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六比”活动。

1、庭院:房屋规整、门窗完好、无私接乱建,板杖子整齐划一,物品摆放整齐,烧材不超储,院内和房前屋后无垃圾,无私堆杂物。

2、厕所:搭建位置合理,造型美观,定期清扫、消毒、无蝇蛆。

3、厨房:厨间通风良好,灶台、厨具干净整洁、碗筷定期消毒、墙面无油污和灰尘、无四害孽生。

4、被褥:经常清洗,晾晒除菌,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5、室内:室内通风和采光良好,定期粉刷,及时清扫除尘,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清新、物品摆放整齐,盆栽花卉不少于四盆,花香四溢,绿色盎然。

6、个人经常洗澡、理发,衣着整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乱扔垃圾。

四、 方法 步骤

(一)精心谋划阶段立足本场实际,精心谋划好全年的绿化美化工作,绿化以街道两侧、广场四周种植榆树墙和鱼鳞松为主要树种,巷道主要以波斯菊为主要品种;美在家庭以开展“六评比”为主要内容,庭院种植果树,结合庭院经济搭配美观,屋内窗明几净,盆栽花卉,绿色植物争奇斗艳。

(二)实施阶段

集中清理阶段。清除冬储垃圾、乱堆乱放、拌子城,同时扶正夹齐板杖子。

绿化、美化阶段。在主要街道两侧种植榆树苗和花卉专题推进阶段。主要整理庭院,修厕所,建设亮点。

巩固提高阶段。修建广场,四周绿化,安装宣传牌。

是冬季治理阶段。主要是合理治理垃圾点并用雪围成美观形状。屋内窗明几净,盆栽花卉、绿化植物各显奇观,形成室外冰天雪地,室内春意盎然,并采取有效形式装点节日气氛。

园林绿化工作总结6篇相关 文章 :

★ 园林绿化个人工作总结

★ 园林绿化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 绿化工作个人总结报告

★ 绿化工作总结五篇

★ 年终园林工作个人总结5篇

★ 园林绿化个人述职报告5篇

★ 2020园林绿化专业个人实习工作总结模板

★ 绿化个人工作总结范文5篇

★ 园林养护工作心得总结5篇

★ 2021园林专业个人实习工作总结范文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