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绿化市容管理局(青浦区绿化市容管理局)

2024-05-09 03:53:06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管理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商务、食品药品监督、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五条 (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第六条 (义务主体)

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第七条 (产生申报)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第八条 (收集要求)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本市鼓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处理装置。第九条 (自行收运和处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绿化市容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餐厨垃圾的,其微生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行收运、处置的情形外,餐厨垃圾应当由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第十条 (收运单位)

经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第十一条 (收运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时,其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予以确认。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将餐厨垃圾送交处置单位时,应当由处置单位对送交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第十二条 (收运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建立收运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第十三条 (处置单位)

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由区(县)绿化市容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

市绿化市容局和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招标确定的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名称、处置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第十四条 (处置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并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上海市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取得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五条 (处置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处置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第十六条 (申报信息汇总)

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申报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情况汇总后,报送市绿化市容局。

上海共青森林公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简章)

 上海共青森林公园是隶属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日常计划、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具 体进行作业项目的招投标;对进入公园服务的作业企业,按照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化、社会化、标准化的要求,实施监管、检查和考核。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管理(行政事务)、基础设施管理(水电方面)人员、经营管理(游艺机、法律)。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经营管理(游艺机、法律)、基础设施管理(水电方面)、安全管理(行政事务)岗位各1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 经营管理(游艺机、法律)岗位:有对游艺机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对特种设备管理有经验,懂国家法律、法规能处理公园法律方面问题有一定经验者优先。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法律类专业学历,年龄25-35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基础设施管理(水电方面):有强电、弱电、电信、电器设备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或懂基建项目的建设程序(计划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方案手续报批、项目的组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兼有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为优先。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工程、电力专业学历,年龄25-35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安全管理:负责公园安全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行政专业学历,年龄25-35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详见www.spta.gov.cn。

 2、笔试

 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根据市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确定,再按照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3、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上海共青森林公园进入初定面试对象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上海共青森林公园组织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共青森林公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

 联系人:周春霞

 联系电话:65740710监督电话:5256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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