蝈蝈与蛐蛐(著名外国诗人的诗歌)

2024-04-17 16:16:12

蝈蝈与蛐蛐

济慈

大地的诗歌永远不会死亡

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庸

隐藏在阴凉的林中,就有一种声音

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

那就是蝈蝈的音乐呀!它争先沉醉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自己喜悦消逝

一旦唱得疲劳了便舒适地躺在可喜的草丛中间

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

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寒霜凝成

一片宁静,从炉边就响起了

蛐蛐的歌儿,在逐渐升高的暖气,昏昏欲睡中,人们感到那声音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

The Grasshopper ahd the cricket

Jnohn Keats

The poetry of earth is never dead

When all the birds are faint with the hot sun

And hide in cooling trees a voice will run

from hedge about the new-mown mead

that is the grasshopper's.he takes the lead

in summer luxury:he has never done with his delights,for when tierd out with fun

he rests at ease beneath some pleasant weed

the poetry of earth is ceasing never

on along winter evening,when the forst

has wrought a slience ,from the stove there shrill

the cricket'ssong in warmth increasing ever

and seems to one in drowsiness half lost

the grasshopper's among some grassy hills

英国诗人济慈及作品《蝈蝈与蛐蛐》写作背景

这首诗是一首抒情诗,构思巧妙,短小精致而又十分大气。全诗分为前后对应

的两部分,分别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和“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开头,点明主旨;又分别描绘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并通

过联想使二者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

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他百鸟千虫的歌唱。但它所表现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

的永恒美。全诗讴歌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无限生机,着墨不多却能以少胜多,富有内涵,给人以广阔的想像空间,角度新颖独到,构思颇具匠心。

蛐蛐和蝈蝈的鸣叫象征着什么?

象征着对生活的热爱,乐观向上的精神,同时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

约翰·济慈(1795~1821),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即成孤儿,生活贫困,做过医

济慈画像

生助理。自幼喜爱文学。1816年发表处女作《哦,孤独》。1817年出版第一部诗集《诗歌》,其中有名篇《蝈蝈与蛐蛐》,从此崭露头角。他在短促的一生中留下不少著名的诗篇,如颂诗中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忧郁颂》,

十四行诗《白天逝去了》等。他的诗想像丰富,绚丽多彩,诗中有画,色彩感和立体感强,具有一种永恒的美,一如温柔、清丽而又梦幻般恬静的月光,洋溢着进步

的自由精神和人类的崇高理想。他主张诗人以“美的梦幻”“自由的想像”进行创作,表现“永恒的美的世界”。他的诗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后来的唯美派诗人以及20世纪的意象派诗人都有很大影响。诗人25岁宏才初展时,就不幸与世长辞。他留下的墓志铭是:“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ten in water.(在此长眠者,声名水上书)”

《蝈蝈与蛐蛐》的作者是美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

《蝈蝈与蛐蛐》是一首大自然的颂歌。它通过对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的描写,歌颂大自然美如诗歌,永远歌声不断,永远充满生机。

这首诗构思巧妙,短小精致而又十分大气。全诗分为前后对应的两部分,分别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和“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开头,来点明主旨;又分别描绘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并通过联想使二者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他百鸟千虫的歌唱。但它所揭示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规律,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永恒美。全诗讴歌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无限生机,着墨不多却能以少胜多,给人以广阔的想像空间,角度新颖独到,构思颇具匠心。

这首诗注重氛围的营造,动静相衬,意境优美,情味浓郁。“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隐藏在阴凉的林中”,“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可喜的草丛”,这些景物描写表现了盛夏生机勃勃的景象,烘托了夏天白日“蝈蝈的乐音”的美妙;“它争先/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渲染了“蝈蝈的乐音”浓郁的喜悦的感情色彩。“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一片宁静”,“在逐渐升高的暖气,/昏昏欲睡中”,表现了严冬寂寞宁静的冷清景象和人们家中的温馨气氛,与前面的氛围既形成对照又十分和谐,反衬了冬天夜晚“蛐蛐的歌儿”的动听。最后以“人们感到那声音/仿佛就是蝈蝈在那草茸茸的山上鸣叫”结尾,将前后两幅画面叠印在一起,让冬天“蛐蛐的歌儿”呼应盛夏“蝈蝈的乐音”,交织成一首此起彼伏的“从来不会死亡”“从来没有停息”的“大地的诗歌”。这首诗的意境既精微优美又广大深邃,使人们深深感受到诗人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由衷赞美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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