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考试网(2012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9 06:44:42

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南通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生源或户籍;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考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

2012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南路188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②填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 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同 一岗位符合条件报考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于2012年8月 13日在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 (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n)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通知有关人员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2年 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00)。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14日在南通经济技术 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到南通市东方中学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笔试

通 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专业知识(占80%),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 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考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可自行登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

2.综合素质测试

根 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名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按照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综合素质 测试,具体人员名单和测试时间地点将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1)综合素质测试形式和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模拟上课和面试两部分。

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段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面 试的内容包括对教育理念及专业思想的阐述、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等能力的测试,其中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教师岗位报考者增加专业素质测试内容:①音乐岗位: 声乐、舞蹈、即兴伴奏、音乐特长展示等;②美术岗位:人物慢写、水粉静物、书法、美术特长展示等;③体育岗位:排球、篮球、田径、体育特长展示等。

(2)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模拟上课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其中音乐、美术和体育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30%和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3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下同)。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素质测试 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

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35%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65%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

体检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

2. 对公示无异议的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人员,根据公布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

3.考生自主择校后,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拟聘用人员应在2012年9月30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的考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监督

招 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 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923216(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

七、本《公告》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3-8592003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359608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社工师# 导语 从南通市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江苏南通社会工作师(含高级)证书领取的通知已公布,证书发放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具体详情如下: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请考生尽量选择证书邮寄服务,以免影响领取及使用,具体邮寄办法详见领证通知。

 领证注意事项:

 1.证书发放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南侧主楼10楼1017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发放咨询电话:0513-59001234。

 4.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现场领证时请持绿色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避免扎堆领取。

 5.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中心特开展证书寄送服务。邮递费用:到付15元(含3元电子返单费用),中国邮政在收件人签收后,将签收单扫描发送给我中心,以便中心归档备查。

 考生邮寄服务流程操作:

 1.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2.首次使用的考生先“注册新用户”,注册时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注册结束后再登录。

 3.登录后,点击“证书申领”,按照里面的操作流程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4.完成操作后,可过段时间上网查看证书邮寄单号。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社会工作师(含高级)证书领取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zslqtz/content/dea401b6-b327-485c-98f2-8e9f2b0773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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