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事考试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简章)

2024-03-29 08:08:19

为进一步援助帮扶我市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渠道,提升基层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持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发[2012]22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民政协理员476名,其中:沭阳县126人、泗阳县83人、泗洪县85人、宿豫区66人、宿城区70人、市直46人,从事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本市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5.《宿迁市公益性岗位认定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本市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5日至199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培训上岗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人事考试网、宿迁民政网和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资格审核和网络报名

1、资格审核和报名方式

报名由市、县(区)联动实施报名、照片通过网络进行上传。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8月16日09∶00-8月23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①县区初审:8月16日9∶00~8月24日16∶00。

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职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市场,由人力资源社保障局和民政局接受资格初审。

宿迁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14号,咨询电话:84359663

沭阳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沭阳县苏州东路广文大厦,咨询电话:83595658

泗阳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泗阳县北京东路11号,咨询电话:85223128

泗洪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泗洪县长江东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9886215

宿豫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宿豫区中通名仕佳园西门北首,咨询电话:84465153

宿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宿城区通和桂园门面房向北100米,咨询电话:82960221

资格初审需携带的材料:①一寸免冠近期彩照4张。②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③《低保证》、《特困职工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家庭困难情况的相关材料。

②市级复审:8月24日9∶00~8月24日16∶0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民政局对各县(区)初审合格人员材料原件进行集中复审。

(3)电子照片审核时间:8月16日9∶00~8月24日17∶00。

资格审查通过后,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请各考生资格审查24小时后至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是否通过。

2、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进行电子照片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2年9月12日—14日。

(三)笔试

笔试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9月15日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省厅分数线划定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民政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民政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区)人社局会同民政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民政网公示,公示期七天。

(七)培训上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派遣到各地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工作。

四、岗位职责及工资福利待遇

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协助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重残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孤残儿童救助等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优抚安置、防灾减灾、老龄工作、社区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其他有关民政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与民政社会工作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月工资,沭阳县1200元、泗阳县1200元、泗洪县1200元、宿豫区1200元、宿城区1200元、市直1200元,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966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301(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7—84359865(宿迁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指定网站: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sq.lss.gov.cn

宿迁市民政网

http://www.sqmz.gov.cn

宿迁人事考试网

http://www.sqrsks.com/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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