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人事考试(2021年河南安阳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核查的通知)

2024-04-24 03:06:19

#社工师# 导语 从安阳市民政局获悉,2021年河南安阳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核查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2021年度河南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于2022年1月21日正式公示,为做好安阳市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核查工作,根据《关于对全省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1、初次核查:1月21日-2月10日。市民政局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受核查考生提交核查材料,请各位考生及时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群内了解各类通知信息(二维码及人员名单见附件)。考生需于2022年2月10日下午5:00前提交全部核查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核查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初次核查的考生,由市民政局登记原因,并进行补充核查。

 2、补充核查:2月11日-3月29日。针对在初次核查中未完成核查工作的考生,需在2021年3月29日下午5:00前完成所有核查材料的报送。

 二、核查材料。

 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复印件各1份。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资格认定。

 “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工作年限”认定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

 四、结果认定。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核查不合格人员处理。

 五、注意事项。

 1、按照抽查审核工作的相关规定,对逾期不提交审核材料或因提供材料不全,导致初次审核和补充审核均未能如期完成的考生,将不再发放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核查人员名单在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LinkPage/TpNewnr.aspx?state=1&Id=5426)查询。受疫情影响,受核查人员需将核查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单位”命名)发至ayflgz@163.com.

 3、联系人:李震联系电话:0372-2299889。

 附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核查的通知.docx

 2022年1月21日

2022河南省安阳市海关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今年安阳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根据不同岗位来分别设置。报考西医类专业本科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以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知识为主。报考中医学专业本科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和中药学知识为主。报考非医学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违反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海关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安组发〔2019〕42号)和《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市海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复函》(安人社函[2022]4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安阳市海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9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组织形式

 选调工作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三、选调计划

 拟选调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件《市海关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市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政策实施执行以后(截止2007年5月1日起),非通过公开招聘入编事业编制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2年6月9日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选调公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本次选调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请注意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时间:2022年6月15日上午8︰00至2022年6月17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现场报名(地址:市党政综合楼B区720室;联系电话:2550751)。

 3.提交材料

 (1)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

 (2)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入减编通知单或台账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2张2寸免冠照片及电子照片(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rsk720@163.com)。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面试

 本次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为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不足3﹕1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报考人数低于2: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调。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每个岗位选调人数1:1.25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选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从体检合格者中按每个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考察人选空缺,由同岗位体检合格者递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工作监督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市海关事务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九)疫情防控要求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告,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别提示:

 参加选调的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选调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组织领导

 此次选调工作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七、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全程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372-2550751

 电子邮箱:rsk720@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372-2550638

 附件1市海关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市海关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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