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人事考试网(2018年上半年四川绵阳高新区教师公招公告【40人】)

2024-03-29 19:44:43

因工作需要,绵阳高新区2018 年上半年12所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和《绵阳高新区2018 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和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2018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2018年7 月31 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18 年8 月1 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绵阳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规定的岗位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专业”指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大类。

5、愿意在绵阳高新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至2018年3月21日)。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8日下午17: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考和聘用任一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532937或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0816-2545961。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18年3月28日下午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于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30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组办公室(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B幢5楼509室)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4日24: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复习大纲请自行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8年3月21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政策性加分不超过6分。凡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8年4月9日-4日10(9:00—11:30、14: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和本人签字的《绵阳高新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附件3)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附件4)、《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8年4月11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

4、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8年5月4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高新区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7年5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其他资质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省一级及以上等级证。报考英语岗位还须提供英语专业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或颁证机关开具的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合格即将领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省一级及以上等级证的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非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同意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未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再次组织面试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公示后因任何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以下材料送交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高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管理,本次招聘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上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指定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确保****正确、畅通。在网上填报信息时留下两种****(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区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0816-2532937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0816-254596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16-2264825 0816-2264961 028-83336031

考务咨询电话: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0816-2264961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监察局 0816-2532420

附件: 1. 绵阳高新区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2. 绵阳高新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doc

3.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doc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8年3月12日

仅面试!2022四川绵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580人

2012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 共 绵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40个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网站zzb.my.gov.cn、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包括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2、3、4各岗位要求。

2.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2、3、4;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2、3、4。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2月8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管理权限),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8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8日12:00),填报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招聘单位后填报(联系电话、具体地址见附表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 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招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8日(每日9:00—12:00、13:00—17:00,星期六、星期日请先电话联系),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地点为招聘单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携带打印的《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且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辖区内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资格审核通过情况请报考者于2012年2月1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查询。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于2012年2月12日—2012年2月13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2月16日—2012年2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2年2月13日(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 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 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60%(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

(一)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业务技能》×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业务技能》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教育专业技术岗位、医务专业技术岗位、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岗位四种类型。考试内容为:

教育专业技术岗位:《教育学基础知识》;

医务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

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

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3.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2年2月1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科目考试资格。

4.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加分。

参加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公共科目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加分不超过6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条件。凡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2年2月20日—2012年2月21日(每日9:00—12:00、13:00—17:00),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关于服务年限、服务单位、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南河路26号501室)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2年2月22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政策性加分的,可向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比例为: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5。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上述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比例,以减轻专业科目考试工作量。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其公共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及以上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的最低公共科目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6.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情况请报考者于2012年3月5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二)专业科目考试

1.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的时间、方式于2012年3月6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者,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2.专业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3.专业科目考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4.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2012年3月2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于2012年3月2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 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 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 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 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 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办妥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核定工资、上编制、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同时,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涉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招聘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涉及政府系统及园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附件1: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2:绵阳市2012年党群系统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3:绵阳市2012年政府系统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4:绵阳市2012年市属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

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2261236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2535468 高新区火炬大厦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267561 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501室

市人事考试中心 2263678 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

党群系统市属事业单位 市委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532498 绵兴东路100号火炬大厦

市惠民帮扶中心 2373812 涪城区花园路7号

市红十字会 13881160866 临园路中段78号

市企业人才评价推荐中心 2292074 游仙区东津路45号

政府系统市属事业单位 市救助管理站 6282347

13881106253 游仙区游仙路303号

市药品不良反映监测中心 6707890

13881190839 火炬北路30号

市计划生育指导所 2337304

18990101688 临园路东段63号

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2230966

13308119370 科创区九州大道中段孵化大楼A区一楼

绵阳农业学校(绵阳工程技术学校) 6331684 涪城区西山北路59号

市畜牧站 2265704 涪城区建设街6号

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2311739

13458024498 剑南路西段55号

市城区河道管理局 2862115

15228355235 绵阳市涪滨路北段3号

绵阳水利电力学校 2566779

13890191566 高新区永兴镇永发路262号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2202044

13698131360 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6339035

13547164466 科创区九州大道中段孵化大楼C205室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691178

13890154477 江油市建设北路317号

绵阳财经学校 2271912

18081209118 游仙区华兴南街2号

四川江油工业学校 3598086 江油市诗城路西段383号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381175

18990102266 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178号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367694 涪城区临园路西段8号

市城区河堤管理处 2262377 涪城区青年广场雨污水提升站

市住房保障中心 2223217 涪城区涪城路76号

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246963 涪城区警钟街87号

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所 2345531

13881106896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2号新益大厦702

市唐家山堰塞湖治理暨北川老县城保护工作指挥部 4831198

13778153999 涪城区北川县擂鼓镇指挥部综合办

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中心 2683567 涪城区绵州路北段142号交警支队

人才交流中心 2318228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6号科技大厦2楼

市中心医院 2235417

15281699774 涪城区常家巷12号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市三医院 2296107

13550836285 游仙区剑南路东段190号市三医院人事科

绵阳四0四医院 2305891

13608112977 涪城区跃进路56号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处

市中医院 2220223

15378235272 涪城区涪城路14号市中医院门诊楼7楼

市妇幼保健院 2372429 涪城区花园北街8号市妇幼保健院2楼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30679 涪城区涪城路62号2楼

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2390216 涪城区石塘路3号市血站5楼

市属园区事业单位 塘汛镇卫生院 8130022 经开区三江大道39号党群工作部

经开区富临实验小学

塘汛小学

经开区计生指导中心

农科区松垭人民医院 2821234 农科区德政街18号党群工作部

科创区博雅学校 6336101 涪城区九洲大道中段科创区管委会孵化大楼C424

附件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1

人才待遇

2022四川绵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急需紧缺岗位可放宽学历条件,采用“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硕、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评定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的安居补助,没有自住房的可以优先保障人才公寓,购房最高使用公积金可贷款100万元;家属、子女、配偶就业就学就医得以保障;表现优秀的可以按照规定调任为公务员。

2

报名事宜

2022四川绵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预计10月-12月在成都市、重庆市、北京市、武汉市、西安市、兰州市、武汉市、杭州市、苏州市等设置现场报名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绵阳市事业单位网上报名时间是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下午17:00,报名入口是绵阳人事考试网,其他区县事业单位和卫健、教体系统网上报名时间可以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高的相关公告。

3

面试考核

2022四川绵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的方式主要是面谈、面试、面谈+面试等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①面谈:由考核评委组通过综合评议方式确定通过或者不通过,考核评委组全票通过的将进入面试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和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022四川绵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580人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