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我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嘉峪关职工退休年龄嘉峪关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一、嘉峪关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女职工退休年龄按如下规定确定: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以其长期所在岗位确定退休年龄。 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 职工在管理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大于在生产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即为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反之,即为长期在生产岗位工作,退休年龄为50周岁。企业职工退养或待岗、下岗期间,不计算在岗工作时间。
二、嘉峪关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办理程序:
1、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按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办理时限:
每月26日至下月4日为退休上报时间,由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办结后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本人领取退休证和退休金存折。
三、嘉峪关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办理条件:
(一)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
(二)病退或非因工伤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同时具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三)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础干部),同时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鉴定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所需资料:
(1)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花名册;
(2)加盖公章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和花名册(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
(3)退休人员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县人事劳动局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信;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一寸彩照;
(5)个人档案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手册。 四、嘉峪关退休相关知识文章分享 甘肃嘉峪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大中专学生、新生儿、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每年还需要去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吗?
答: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如果参保信息、参保地没有发生变化,则不需要去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申报缴费。 3.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应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地居民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医保业务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4.如果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信息或参保地发生变化,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答:如果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需到参保地医保部门或乡镇(街道)医保业务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变更手续。 参保地发生变化的,需在原参保地医保部门终止参保登记,再到新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照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公布的标准定额缴纳。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按照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公布的时间执行,一般为每年7到12月份。特殊情况下缴费期限可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7.享受缴费资助的城乡居民,怎样缴纳居民两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资助或差额资助的,按照“先缴后返”的方式,由参保人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缴费,资助资金由医保经办划入参保人一卡通。 8.新生儿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监护人应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医保业务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并核定应缴费款,前往税务机关指定代征银行的营业网点柜面缴纳费款。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的,可在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渠道(包括所有线上、线下渠道)缴纳费款。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9.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渠道有哪些? 答:目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主要有以下渠道: (1)银行柜面:缴费人携带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的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农合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兰州银行网点柜面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2)“掌”上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安装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兰州银行、银联云闪付手机APP进行缴费,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的城市服务进行缴费。 (3)集中收缴点缴费:缴费人可在开展集中收缴工作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收缴点进行缴费。 10.如何帮助他人缴费? 答:无论使用银行的手机APP,还是微信、支付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都是按照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来缴费,只要准确输入缴费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就可以帮别人缴费。 11.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提示“无登记的参保信息”应该怎么办? 答:请检查输入的身份证号、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一致,请联系医保部门核实,是否已经办理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准确传递到了税务机关。 12.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提示“用户重复申报”应该怎么办? 答:缴费人已经缴纳了本年度费款的,系统会提示“用户重复申报”。可使用“历史缴费记录查询”功能查询缴款记录。 13.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缴费界面显示的参保地和实际参保地不一致怎么办? 答:缴费界面显示的参保地和实际参保地不一致的,请不要缴费。需要在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终止,并在新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操作。否则会影响缴费人医保报销。14.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发现参保地缴错了怎么办?
答:如缴费当天发现错误,且是通过银行柜面缴纳的,可以在银行柜面撤销,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地变更后重新缴费。如未在当天发现错误的,可在当年缴费期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退费申请办理退费,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地变更后重新缴费。15.缴纳社保后扣款成功,但是缴费记录查询不到?
答:扣款成功是代收单位已经收到了缴费人缴纳的费款,如代收单位未将成功缴费的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则会出现缴费记录查询不到的情况。遇到该问题后,可等待2-3日再查询,如最终交易失败,代收单位会将费款退还缴费人。也可拨打代收单位服务热线,查询费款情况。16.缴费成功后缴费人可获取哪些缴费凭证?
答:缴费凭证分为经收凭据和缴费证明两类。 经收凭据是经收银行、代办单位在收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出具的,证明缴费人已向经收银行、代办单位缴纳费款的凭据。包括经收银行网点柜面向缴费人开具的银行经收凭据、线上渠道缴费时向缴费人出具的电子回单或电子经收凭据,以及代办单位向缴费人开具的收据。 缴费证明是税务部门或税务部门授权的经收银行、代办单位向缴费人提供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费款已经缴入国库的证明。17.通过线上渠道缴费取得的电子回单、电子经收凭据是有效凭据吗?
答:通过线上渠道缴费的,经收银行按规定向缴费人出具的电子回单、电子经收凭据均是合法有效的缴费凭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不得禁止、限制其使用范围。18.缴费成功以后,缴费人如何取得缴费证明?
答:缴费人需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在成功缴纳费款2-3天以后,由代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业务的所在乡镇开具,也可以前往提供缴费证明开具业务的银行网点或税务机关开具。19.缴费遇到问题后,缴费人有哪些咨询渠道?
税务服务热线:12366 农商银行服务热线:96688 农业银行服务热线:95599 银联服务热线:95516 兰州银行服务热线:96799 建设银行服务热线:95533 光大银行服务热线:95595 邮储银行服务热线: 兰州0931-8429810 庆阳 0934-8622571 陇南 0939-8592866 甘南0941-8212901 定西 0932-8280041 酒泉 0937-2660615 天水0938-8215870 金昌 0935-8815921 平凉 0933-8610929 嘉峪关 0937-6330335 临夏0930-6216065 白银 0943-8306942 武威 0935-2259280 张掖 0936-8566177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