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以下简称“个账共济”)是指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个账共济政策可以增强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保障能力,减轻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
个账户共济能给谁用?
个账共济的使用对象为参保职工的近亲属(已参加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西区内和区外参保均可),包括参保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个账共济仅在家庭成员范围内共享个人账户资金部分,使用人不能享受授权人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何使用个账共济?1、参保人员(称为授权人)与近亲属(称为使用人)建立医保授权绑定关系后,使用人在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医疗费用,在联网直接结算时由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可以使用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2、结算流程:使用人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医疗费用时,向收费员出示本人和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如本人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以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替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会保障卡。
3、个账共济支持本地和区内异地使用,比如贵港参保职工可授权给参加南宁市居民医保的父母,父母在贵港、南宁或区内任何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费用均可使用贵港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夫妻双方可否互相绑定?能否同时授权给小孩使用?
个账共济支持双向授权,如配偶之间可以互相授权绑定;参保职工作为授权人可与多名近亲属同时建立授权绑定关系,如参保职工可同时授权绑定给孩子、父母使用;使用人也可以同时绑定多名授权人,如孩子可以同时与父母双方建立授权绑定关系,老人也可以同时与多名子女建立授权绑定关系。
授权绑定以及变更何时生效?
授权人绑定操作成功立即生效,当天即可使用,如需要解除绑定或重新绑定,则解除绑定当天,原共济关系仍然有效,解除绑定于次日生效;次日方可重新绑定使用。如2022年7月1日操作解除绑定关系,则当天原绑定关系仍有效,第二天(7月2日)方可重新绑定正常使用。常见问题温馨提示:1.使用人为外省参保人,其权绑定关系在医保信息平台升级切换前(2021年12月)建立的,须重新授权绑定方可继续使用。
2.使用人为外省参保的,在住院时使用个账共济,需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到广西后方可使用。
新农合哪个部门管,报销流程怎么走,按多少报?
新生儿预参保,指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落户并办理医保参保缴费的,可以报销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费用。
新生儿预参保是什么意思
新生儿预参保是为了方便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没有身份证的初生婴儿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减少了家庭垫付的压力。
考虑到新生儿的各项身体机能发育还不完善,可能一出生就容易生病并产生医疗费用。为此医保规定,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落户并办理医保参保缴费的,可以报销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费用。我市各级医保机构已于近期逐步上线实施新生儿预参保登记的相关业务。经了解,贵港市人民医院为确保该措施落实到位,已对其医院端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故近期无法正常进行新生儿预参保线上登记。目前升级改造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待医院端系统升级完成后即可正常办理,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含90天)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的90天后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按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家庭缴费标准执行。当年出生参保的新生儿所需县(市、区)财政补助的按规定由所在县(市、区)财政负担,并应在次年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前配套到位。新生儿出生当年所需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于次年补充上报。新生儿免费享受医保和成年人享受医保一样,不是所有费用都报销,而是按照医保政策,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即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报销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5%,年最高报销额为7万元
新农合由社保中心部门管,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到合作医疗点就医
2、凭处方和检查到门诊住院处缴费,先要自己付款,或者到新农合窗口办理出院登记,治疗期间,自己支付治疗费用
3、看病结束后,拿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发票到新农合窗口审核,报销,领取报销款;或者治疗结束后拿出院证明,住院发票,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新农合窗口审核,报销并领取报销款。
报销最新标准:
1、门诊报销标准
(1)所在村卫生室以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标准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所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标准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所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标准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所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标准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其中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报销标准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每年限额5000元;
2、大病报销标准
(1)镇风险基金补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3、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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