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使用?附申请条件 ,下面跟随我一起来看看吧!
(1)办理公积金提取流程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填写?住房公积金?进入公积金页面,点击?添加账号?即可添加个人名下公积金账户,点击?公积金提取?根据页面提示办理您的提取业务。
(2) 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所购房子(不含别墅、排屋、集体土地性质、公寓、写字楼、车库、商业性质)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名下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申请人及配偶无在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获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未超过2次(2018年6月1日前的,统一计算为1次贷款次数);
夫妻双方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且购房所需自付款项已并投入使用;
在本市市区和各县(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房屋坐落的具体位置已确切,有关手续齐全、有效;
申请人为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且夫妻任意一方为就所购房产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产无抵押。
住房公积金很多人常常都会缴纳,因为它包括在“五险一金”中,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减轻大家买房的负担,但现在公积金除了可以买房之外,也可以由职工申请提取到个人的账户,只是需要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流程,才可以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有下边情形之一的,并且能提供合法的有效证明的,可以向自己的单位咨询,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职工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相关资料到给本单位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主要有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积金中心审批后会进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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