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市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sclctv 2025-04-29 生活百科 89 次浏览 0个评论

青岛市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是: 所以如果合同到期,或者马上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话,您可以得到的金额为:

青岛市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7个月您本人的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金额为4个月您本人的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金额为1个月您本人的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青岛市工伤申请表参加工作时间怎么填

医保赔偿标准

一、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

总结:青岛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青岛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填受伤害职工进入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工作的日期。填表说明:

1、参加工作时间一栏应填受伤害职工进入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工作的日期。

2、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3、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4、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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