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其他。
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不可以撤销,但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可以撤销。如果对劳动鉴定结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对工伤员工、用人单位都具有拘束力,不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工伤损害赔偿案时同样应当遵从这一规则,不能以其他司法机构来代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改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为: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300元,市县级每人次200元;
2。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400元,市县级每人次300元;
3。工伤争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500元,市级每人次400元;
4。需对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的,省级每人次400元,市级每人次300元。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省物价、财政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委托鉴定单位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委托单位承担。
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为:
1、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后,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资料齐全后,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后并作出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在作出鉴定结论后,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几级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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