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一、转移社保申请资料
1、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3、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二、转移社保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百度百科—社保接续卡
深圳社保转惠州社保怎么办理
可以转移回老家。转移的方法是:先去深州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在老家参保缴费之后,再出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将深圳的社保关系转入。转入后,两地社保关系合并之后,一般是累计计算的。
一、东莞社保转惠州流程
需要自己办理(或者委托别人办理)凭你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到东莞社保局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惠州参保单位填表申请转入即可(惠州允许转入的话)注意:东莞参保的人,转移的时候会有地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部分金额直接退还本人。
二、河北参保能转北京的社保吗?
一、外地社保转入北京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
2、女性不满40周岁。
二、外地社保转入北京办理所需材料
1.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
2.用人单位填报盖章后经跨省就业人员签字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经市区(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批件。
申请社保转移,主要是转移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和缴费年限。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医保转移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单位接收的,个人应该在终止原医疗保险关系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中三种医保可自由转移,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养老保险转移单怎么开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办理方式如下:1、需要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2、由参保人申请转入;3、资料齐全并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五条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将深圳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关系转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带到惠州社保部门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一、了解社保转移政策
在办理深圳社保转惠州社保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两地的社保转移政策,确保自己符合转移条件。通常情况下,需要在原参保地(深圳)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然后在目标参保地(惠州)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二、准备相关材料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缴费证明(可在深圳社保网站或窗口打印);
4.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如有);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惠州社保部门要求而定)。
三、办理转出手续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深圳社保部门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核对个人信息和缴费记录。办理完成后,深圳社保部门会出具社保关系转移证明。
四、办理转入手续
将深圳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关系转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带到惠州社保部门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在惠州社保部门,同样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核对个人信息和缴费记录。办理完成后,惠州社保部门会为你建立新的社保账户,并将你在深圳的社保缴费记录转入该账户。
五、注意事项
1.办理社保转移时,应确保个人社保账户处于正常缴费状态,避免出现欠费或断缴情况;
2.办理过程中,应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和缴费记录,确保准确无误;
3.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综上所述:
深圳社保转惠州社保的办理需要了解两地社保政策,准备相关材料,依次办理转出和转入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应注意核对个人信息和缴费记录,确保准确无误。同时,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规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规定: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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