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当你住进新房子时,开心固然重要,但是也别忘了缴纳相关的税费呀!下面 网 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新房交房的时候需要缴纳的相 关税 费。 1、房屋 契税 房屋契税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因所有权的变动,像承受人( 买房 的人)征收的的一种税费,契税一般都是明文规定,房屋价格高契税自然就高,不存在什么纠纷。即便是被 拆迁 户,也需要先缴纳契税,然后再凭拆迁协议办理退税。 税率:一般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第一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 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买房时,对于房屋周围的公共部分和共同设施进行维护向买房者筹集的费用个,国家对这部分有明确规定,房产价格越高 维修基金 越高。 税率:住宅维修基金2%,非住宅维修基金1%, 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 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3、产权登记费 产权登记费一般开发商在进行产权登记办证时候才收取的费用,收费标准: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工本费:10元/本。 二、新房交房物业管理费用 1、物业管理费 新房交房时候,业主一般会被要求缴纳一年的 物业费 ,费用根据不用小区和物业不同标准收取。因为在物业入住时候已经开始对小区房屋进行维护等工作,所以缴纳是合理的。 2、供暖费 北方交房时候,如果是在6月份以后,一般都会收取供暖费,供暖费用根据小区、面积的不同开收取。所以许多开发商都会将交房时间拖到6月份以后。大家心里应该明白这一点。 三、新房交房开其他费用 1、房屋尾款 关于这个尾款一般是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在交房时候把房屋尾款付清,对于 贷款买房 的同志们来说,这就意味着你们该办理 贷款 了。 2、房屋面积差补款 这部分款项可以是业主交给开发商的,也可能是开发商补退给业主的,这就要看合同规定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的差来确定。所以在收房时候要根据《面积实测表》(测绘部门总结的)来计算误差。 3、购买车位款 一般交房时候,开发商也会进行车位的出售,这时候有需求的业主就可以购买车位,为您的爱车找一个安心的小窝了。购置车位也是一项不小的费用啊。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需要交的费用一般有如下三类:新房交房税费;开发商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一、新房交房税费:
1、契税
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2、住房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
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最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
4、停车管理费。
扩展资料
1、一手房屋交易:
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
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
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目前我国改善性需求量还很大,如何减少政策影响呢?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刚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营业税: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营业税,满5年免缴。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缴纳全额营业税,满5年以上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营业税。
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万分之十的印花税。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屋交易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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