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取。
1、办理条件
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烟台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本市单位为其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账户余额自动转移合并;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封存满半年,离开我市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户口簿;
(3)外地社保缴纳记录;
(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汇总)》。
说明:因提取资金转账至个人银行账户,需单位提前采集职工银行账户信息;如果单位不存在的,职工个人申请提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限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恒丰、交通七家银行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1、提取额度
销户支取账户全部余额及利息。
2、办事流程
(1)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2)工作单位初审,并出具提取证明。
(3)公积金中心审核,并办理提取手续。
3、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烟台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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