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业务将更加好办易办

住房公积金业务将更加好办易办

sclctv 2025-04-29 信息快讯 62 次浏览 0个评论

住房公积金业务将更加好办易办

住房公积金业务将更加好办易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中国将基本形成全系统业务协同、全方位数据赋能、全业务线上服务、全链条智能监管的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

全国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人数达1.64亿,实缴单位超过416万个,跨区域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指导意见提出,构建便捷高效的数字化服务新模式。一方面,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编制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要依据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编制本地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推动同一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全国统一。

另一方面,推动服务跨地域、跨部门协同。指导意见要求,不断完善异地业务协同办理机制,运用数字技术提升信息协查、业务联办效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推进业务系统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优化异地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切实提高“跨省通办”协同效率。推进跨部门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主动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业务与企业开办、员工录用、职工退休等多个相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

住房公积金服务不断实现创新。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上线运行,全国统一入口、统一受理、统一标准的线上服务渠道建设加快推进。同时,住房公积金覆盖人群更广。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等6个城市稳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有效助力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副司长表示,未来,将通过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从网上可办到全程网办、好办易办,推广“7×24”小时线上办事服务,并根据群众的办事需求和使用习惯,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

邢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倡议书一览

随着全国两会的开幕,更多的热点议题映入公众的眼帘。在房地产行业领域,除了人们关心的房地产税何时出台之外,部分代表委员提出取消公积金的建议也成为热议的话题。

取消公积金这一建议,最早是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在今年2月提出,提出的直接由头是帮助解决疫情带来的中小企业生存问题,降低企业成本。

黄奇帆指出:“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也有部分代表委员提出取消或者削减公积金的建议。

比如,5月21日,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创始人姚劲波公开三份书面建议。他表示,疫情下的中小企业复苏,面临的最大困难就在于“入不敷出”,企业成本特别是人力成本高企,收入减少。因此,建议适当下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最低缴纳5%降至3%,切实减轻企业用工压力。

另外,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自己赞同黄奇帆的观点,取消公积金,“我们都盖房了,还要给公积金干吗。”她还表示,企业给员工买的公积金,员工走了之后就拿走了,企业买的就没有了,应该减轻企业的负担。”

综合这些赞成取消公积金的声音,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最明显和直接的是,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这部分声音大多来自于企业家代表;其次,我国目前现存的公积金制度有局限性,比如在一二线城市,贷款额度并不能满足购房时的贷款需求,商业贷款反而仍然是主流,这就导致公积金的存在沦为“鸡肋”;此外,公积金制度还有碍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赞成取消公积金的观点认为,公积金的受益人群反而是优势群体,进一步拉开了贫富差距。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缴纳公积金职工4452.39万人,占比30.84%;国有企业实际缴纳公积金职工2928.23万人,占比20.2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实际缴纳公积金职工4449.85万人,占比30.82%。可以看出,前两者占比超过了50%,是缴纳公积金的主要力量。而贡献了80%就业的民营经济中,缴纳公积金的人数占比偏低。另外,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收入息息相关,高收入群体也享受着更高的公积金缴存额,受益也更大。

由此来看,现存的公积金制度确实存在着某些弊端,应该予以改革。但是,笔者认为,如果因为公积金制度存在缺陷,或是因疫情减负的理由,来全面取消公积金,尚未到时候。

笔者认为,对于老百姓来讲,公积金制度仍然是现下辐射面最广的一种与购房相关的福利,国家和企业为参与缴纳公积金的员工贡献出同等的资金来支持员工购房,有助于减轻其购房压力。尤其是在贷款时,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显著低于商业贷款,也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员工的购房成本。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城乡建设经济系主任、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陈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简单说公积金取消,减轻企业负担,无非是加大老百姓的风险,绝对跟老百姓利益相悖。

5月21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住房公积金要从效率和公平两个角度看,其表现并不差,为职工缓解住房难发挥了作用,其历史使命并未完结。另外,郑秉文也担忧,取消公积金制度或意味着一些机关单位重回福利分房,那将更不公平。

由此来看,公积金制度存在某些问题,更需要推进改革,而不是打着救济民营企业的口号“一刀切”地进行废止。

事实上,在公积金的改革方面,有多种思路可供探讨,比如,可以提高一二线城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同时,加强各地区,各个城市间公积金的互认和流通;此外,还可以加大公积金可支取和运用的范围等。

郑秉文也在其提案中,对于改革公积金制度给出了四项建议:一是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地区间互融互通,提高收益率;二是整体改制为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司,成为独立法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三是改组为国家住房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思路);四是与企业年金合并。

其实,在取消公积金建议提出的同时,黄奇帆还提出改革现行的公积金制度,代之以建立新的年金体系并不会降低老百姓的公共福利。其指出,取消公积金后,企业原本替职工缴纳的6%公积金转变为企业给职工缴纳的6%企业年金,而职工个人的6%年金并不强制缴纳,职工可以自愿决定是否缴纳。

所以,笔者认为,公积金制度急需改革,但是,目前尚未到取消公积金的时机。如果真的因为现存公积金制度存在弊端而取消公积金,那么,就更需要先出台相应的替代性方案,保证老百姓利益不受损害。

一、依法缴存,尽享住房公积金普惠政策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每个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每个城镇职工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是坚持以人为本,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的有效保证,可以更广泛地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最大限度的增强单位向心力、创造力和竞争力。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事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事业的发展由人民创造,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因此,我们要认真遵守和执行国家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依法缴存公积金,为党委政府的民生事业助力,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注入源头活水。

二、诚信使用,增强住房公积金职能保障

目前,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诚信建设,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失信行为惩戒实施办法》和《失信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努力推进“无证明”办公,打造“一站式”服务,探索实行“指尖上的公积金”等便民惠民举措,旨在倡导广大缴存职工依法依规诚信使用住房公积金,最大程度打击骗提骗贷行为。在此,倡议广大缴存职工,一定要执行好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优惠政策,合法合规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公积金作用的最大化,让公积金为我们的生活增彩添色。

三、真诚服务,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性的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重要内容,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住房属性和发展方向,这都为我们准确把握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位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健全和完善制度指明了努力方向,为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久久为功,发扬“红船精神”,培育“工匠精神”,狠下“绣花功夫”,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倾力打造“智慧公积金”,确保实现“广覆盖,保刚需,惠民生,防风险”的目标。愿社会各界与我们携手并肩,创新奋斗,以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用户至上的服务精神,为推动全市公积金事业发展扬帆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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