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sclctv 2025-05-06 信息快讯 99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分析:个人用户支取公积金时可以采取线上认证、线上申请、线上办结。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支付宝刷脸认证和银联认证,实现线上签约,即可办理业务,全程无需到服务窗口。通过网上办理支取后,支取金额将直接存入支取人的银行卡账户。登陆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点击个人业务办理登录网上业务系统,按其指示操作即可。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有关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第二十九条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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