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主体

房产税纳税主体

sclctv 2025-04-28 新闻中心 74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分析: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1)产权属所有的,有经营管理单位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房产税纳税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

1、产权所有人: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或单位,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

2、经营管理单位:对于产权归国家所有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需要负责缴纳房产税。

3、承典人:当房屋产权出典时,承典人需要承担房产税的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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