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提取流程
武汉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1、职工应持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2、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应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录入,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信息确认单》,经由提取人签字确认,再办理提取审核。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及时办结;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均须到分中心办理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4、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应按初审、复核、授权的程序办理,柜员在审核提取资料真伪的同时,需留存复印件。二、住房消费类提取指南(一)首套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1、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尚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不含二手房、外地购房),须以转账的方式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4)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5)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集资建房的需持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事项:(1)此项转账提取的有效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或至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上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止,办理转账提取1次。(2)职工及配偶如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价的,在首次转账提取满3年后,可选择凭两证办理提取或偿还商业贷款办理提取,两种方式任选一种,提取方式确定后,不得进行调整。2、职工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清首套自住住房购房款的,可凭购房相关资料,每3年办理1次提取。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手房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需提供完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武汉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
网上提取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以武汉公积金微官网-租房提取为例):
1、手机登录武汉公积金微官网;
2、登录后点击“业务办理”;
3、在业务办理栏目里点击“提取申请”;
4、以租房提取为例,在提取申请栏目里点击“租房提取”,如申请其他提取项目选择相应栏目即可;
5、点击“租赁商品房提取”;
6、勾选同意书,点击“下一步”;
7、实人认证后,完成提取。
提取公积金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的;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5、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6、职工及配偶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地震的;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
12、非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
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2022
购房转账支付房款
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不含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提取记录);
2、职工及配偶无委托扣划记录的;
3、2010年3月8日(含)以后,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4、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已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该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申请材料:
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拟留)、购房合同、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未婚申明
凭房屋不动产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不含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提取记录);
2、职工及配偶无委托扣划记录的;
3、2010年3月8日(含)以后,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4、武汉市《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后,且此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5、职工距上次本人办理提取时间间隔3年以上;
6、职工及配偶未用本套住房办理过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业务
申请材料:
《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二手房《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或《税费缴款通知单》或《房产交易申报单》、《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未婚申明
首套纯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不含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提取记录);
2、职工及配偶无委托扣划记录的;
3、2010年3月8日(含)以后,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4、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及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5、本套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且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以上;
6、职工及配偶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
申请材料:
还款储蓄存折(卡)、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未婚申明
提取公积金归还首套房组合贷款商贷部分
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不含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提取记录);
2、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为组合贷款
3、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含)以上
4、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未结清;
5、组合贷款还款期间,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3次(不含)以内;
7、职工及配偶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的时间间隔需满1年;
8、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组合贷款商贷的,提取人公积金个人账户已进行异地贷款冻结。
申请材料:
商贷还款卡、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未婚申明
武汉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武汉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提交职工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核验通过到受委托银行支用公积金。
武汉提取公积金条件分为以下两类: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武汉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2022
武汉公积金提取出来2022的方式如下: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
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材料。
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关于武汉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和武汉公积金怎么可以提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