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在转移社保的前提下,只要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地方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全部取出来,如果是本地户籍的参保人员离职,公积金账户封存一年之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而外地户籍人员可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是如果是参保人自动离职工的情况就只能提取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的流程很简单,只要提取材料齐全就可以取出来。离职如果是辞职,参保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参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一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参保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同时需要参保人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关系后,只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账号就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不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还贷款。
根据《城市职工基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房、大病医疗和租房补贴等特定用途,而不能用于还贷款。因此,公积金不能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还贷款。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购买住房时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可以作为首付款,也可以提前部分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款,但提取的金额需要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和条件。
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规定,具体条件和规定应当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同时,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款可能会对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和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在提取公积金前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和影响。
公积金提取额度的原则:
1、租房的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所应缴存金额的50%,每一年度都可以提取不超12个月的月提取额;
2、若是用于其它住房消费的,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提取的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所应缴存金额的30%;
3、若购买有权的房屋或建造大修本市内有权的住房,提取金额不得超出申请时账户内所存储的余额,且不超购房总价。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总计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的住房的,公积金可提取的金额不超申请时账户内所储余额的60%,且不超购房价;
4、是偿还具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总计只有一套房时,每月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的上月实际的还贷额。职工人及家庭成员总计住房有两套及以上的,每月的可提取额不超申请当月所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公积金的提取的地点是通过向单位申请然后在公积金中心提取的。首先向单位申请,公积金的中心也想要申请,两者都审核通过并且有了通知单之后,可以进行公积金的核心办进行转账,支付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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