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工程车(太原科技大学车辆工程新能源方向)
太原科技大学车辆工程新能源方向如下:
太原科技大学车辆工程专业新能源汽车方向,培养能从事新能源车辆相关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开发、工程应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专门人才。专业内容涉及新能源车辆相关领域的现代设计理论、实验、制造工艺、电子技术及项目管理等。
太原科技大学王牌特色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省级特色专业: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工业工程、工业工程(标准化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环境科学。
省级优势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自动化、工程力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省级品牌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力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校级品牌专业:英语、产品设计、冶金工程、通信工程、会计学、物联网工程、能源化学工程、环保设备工程、交通运输。
太原科技大学简介
太原科技大学(Taiy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山西省机械制造工业学校;1953年,更名为第一机械工业部太原机器制造学校;1960年,更名为太原重型机械学院;2004年,更名为太原科技大学。
是新中国第一所重型机械本科院校,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也是中国重大技术装备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入选教育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
1.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购置税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购置税制设置范围内相关财物的行为和财产征收的税收。如车辆购置税等。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自2018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购置税将恢复10%的税率。在此之前,购置税为7.5%的税率。
目录
1 汽车
2 计算方法
3 下调
4 恢复
5 发达国家
6 二手车
7 补办
所需手续 购置税本补办8 减征
汽车编辑 播报
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自用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 ,其中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
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10%
从2015年10月1日起,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购置税的政策正式实施。受新政影响,黄金周多地车市小排量车销售火爆。以一台10万块钱的家用轿车计算,购置税减半的政策可以直接为购车者省下4000多块钱,实打实的优惠推高了小排量车的销售热度。 [2] 从2018年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购置税的政策正式结束,恢复至10%。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3%)作为计税依据,乘以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率按7.5%计算)即为应缴纳的车购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1.6升以上),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3×0.1=8849.56元。
2010年12月28日下午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此前购置税率为7.5%
(2)纳税人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计税依据由车购办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4)按特殊情况确定的计税依据
对于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三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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