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 新能源(国家能源管理局的权限)

2024-05-08 20:38:25

国家能源局是今年才设立的。直接有发改委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2号),设立国家能源局(副部级),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一、职责调整

(一)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国家能源局。具体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二)将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划入国家能源局。

(三)将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国家能源局。

(四)加强对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落实,提高国家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四)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六)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七)拟订国家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牵头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天然铀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九)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能源局设9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综合司。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人事、党群、监察、财务、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承担能源综合业务;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四)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

(五)电力司。

拟订火电、核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六)煤炭司。

承担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七)石油天然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承担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石油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国际合作司。

承担能源国际合作工作;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承担机关外事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综合司。

四、人员编制

国家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30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国家能源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关系。

(1)国家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的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或审核后报国务院。(2)国家能源局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能源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由国家能源局汇总提出安排建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后下达。(3)国家能源局拟订的石油战略储备规划和石油战略储备设施项目,提出的国家石油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4)国家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5)核电自主化工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下,由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

(二)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三)国家石油储备中心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给国家能源局管理。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新能源发电行业分析

电动汽车与充电网络的协同依然面临多重挑战。

文丨杜巧梅

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在2020年三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国家能源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督促实施。

据了解,2018年,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了《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

近两年来,随着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落实,我国电动汽车保有量不断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5日公布的机动车相关数据:截至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417万辆,与去年年底相比增加36万辆,增长9.45%。

国家能源局披露,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各类充电桩保有量达132.2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55.8万个,数量位居全球首位。

而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数据资源中心在2019年的预测,在基准情景下(执行现有政策),2050年中国纯电动乘用车保有量将达到2.3亿辆;在激进情景下(基准情景基础上考虑2035年起实施分区域、分车型的禁燃政策),纯电动乘用车保有量将在2050年上升至3.5亿辆。

这也意味着,一方面,电动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将对充电基础设施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电动汽车规模化增长也将影响到电网的升级改造。

“电动汽车无序充电对配电网的影响在当前已经呈现,一些重载的配变系统和集中式大功率快充站所在的配变已经受到影响。在配电网层面,电动汽车无序充电时的充电负荷随机性更大,且随着规模增长,充电随机性的微小变化可能造成本地负荷的剧烈变化,导致配变超容,影响其安全稳定运行。”?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与世界资源研究所共同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如何更好地接入电网:中国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的路线图与政策建议》指出。

而智能有序充电与V2G(Vehicle-to-Grid车辆到电网)被认为是减轻电网负荷,实现“削峰填谷”的有效手段。

国家能源局也在发布会上指出,积极支持充电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充电服务平台整合发展;鼓励开展V2G等新技术应用,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充电智能化水平;加快解决居民小区有序充电、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充电设施安全隐患等热点问题,切实提升充电保障能力。

充电服务平台加快整合

一直以来,充电桩企业基于市场竞争各自为营,而如何实现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也一直是业内难解问题之一。

而在今年充电桩建设被正式纳入“新基建”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后,政策层面的重视,正在让资本市场获得前所未有的动力。

充电服务平台之间、充电服务平台与企业之间整合加快,充电桩互联互通逐步推进。

7月4日,特来电宣布全面接入国家电网、星星充电、南方电网,这意味着互联互通完成之后,电动汽车用户下载特来电一个app就可以覆盖70%左右的充电桩覆盖。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总公共充电桩数量为55.1万台。

其中,运营充电桩数量超过1万台的充电运营企业共有8家:特来电运营15.7万台、星星充电运营13.2万台、国家电网运营8.8万台、云快充运营4.1万台、依威能源运营2.5万台、上汽安悦运营1.9万台、中国普天运营1.4万台、深圳车电网运营1.3万台,这8家运营商占总量的88.8%。

而特来电与国家电网、星星充电、南方电网等三个平台打通之后,将覆盖37.9万台充电桩,占国内总公共充电桩数量的68.8%。

目前,特来电与星星充电在北京、青岛、常州3大城市实现互联互通,其他城市也将陆续上线。

今年以来,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都在加速招募共建合作伙伴。5月12日,国家电网正式宣布启动“国网电动社会桩开放平台项目”,并公布首批51家合作伙伴。3月初,南方电网也向社会推出“场地、车队、充电站、销售渠道”4种模式的合作邀请。

根据计划,南方电网计划2020年投资12亿元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未来四年投资规模累计251亿元,计划建成大规模集中充电站150座,充电桩38万个,为现有数量的10倍以上。

4月14日,国家电网宣布2020年计划安排充电桩建设投资27亿元,新增充电桩7.8万个,新增建设规模同比增逾10倍。

此外,在多重利好带动下,越来越多的车企也在改变建桩思路,由原本坚持自建逐渐向寻求外部联合过渡。

在车企层面,宝马已在6月3日宣布与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国网电动合作,计划到2020年底在全国范围提供27万个充电桩,小鹏汽车也在自建超充站之外,与国家电网进行合作。

而特来电、星星充电与国网和南网实现互联互通,也被视为充电桩行业互联互通、加速整合的开端。

随着各方的合作,市场普遍关注的充电接口能否统一、充电桩模块电源智能控制等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然而,目前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充电设施存安全隐患、充电桩设备故障多、利用率低、能源补给效率跟不上高负荷车的充电需求等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

车网协同面临多重挑战

“随着电动汽车规模化的快速增长,目前电动汽车无序的充电方式——即随时、随地与随机的充电,容易导致大量电动汽车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段集中充电,进而给发电、输电、配电系统带来挑战。”6月18日,世界资源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薛露露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举办的“中国电动汽车和电网协同路线图研究”发布会上指出。

而基于电动汽车负荷的灵活和可调节性,通过自动化的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两种方式,实现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被认为是“削峰填谷”,缓解电网用电负荷的有效方式。

据了解,智能有序充电是指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充电运营商的共享数据连接,以预测电力供应、电力需求、驾驶需求的充电,这些数据可以帮助优化充电时间和充电持续的时间以满足用户要求。

车网协同是智能充电技术的一种形式,电动汽车不仅可以从电网中消纳电能,还可以向电网注入电能,起到储能和调控的作用。

“在电网侧,可以通过集成大量电动汽车形成规模化运营的虚拟电厂,一方面参与调频调峰,提供备用、辅助服务,改善电网电能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参与中长期现货电能量市场,实现电能量的平衡;甚至可以在跨区域输电线路堵塞时进行充电或者放电,减少跨区域线路的投资。”?薛露露表示。

简单来说,双向充放电,是将电动汽车视作储能设施,当电网负荷过高时,由电动汽车向电网馈电,当电网负荷过低时,用电动汽车存储过剩的发电量。

在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也鼓励开展V2G等新技术应用,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充电智能化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超过10个车网协同试点。按照规划,国网电动将在居民小区建设10万个支持有序充电的充电桩,以解决电动汽车用户报装难、充电难问题。同时,国网电动年内还将建设2000个V2G充电桩,在实现调峰的基础上,进一步在调频方面进行技术验证。

然而,在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主任张帆看来,有序充电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涉及到整车、电池、互联网、大数据、金融支付等多个领域,其技术标准、产品研发制造,施工建设、安全运维等方面还不具备条件。

“目前支持有序充电的设备需要在充电桩侧安装能源路由器,而能源路由器还处于研发阶段,没有进入规模化量产,当下的成本比较高。”

薛露露表示,除了成本上的问题,目前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在各个技术环节均存在阻碍,包括配电网侧对智能配电网的软硬件升级改造,V2G频繁充放电对动力电池侧电池衰减的影响,以及“车-桩-网”信息交互的通信协议有待完善。

此外,由于峰谷电价机制的缺失,目前有序充电的推广依然缺乏可靠的商业模式。

“目前来看,V2G到商业化的推广可能还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无论是电力市场准入,还是说‘车-桩-网’之间通信标准,电池衰减的研究还是电动汽车作为分布式的发电资源,都需要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薛露露最后表示。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新能源发电行业分析

近年来,随着环保理念的普及和国家政策的支持,新能源发电行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重视。新能源发电作为一项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其前景和潜力可谓无限。

首先,新能源发电的主要形式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这些能源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特点,同时也不存在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传统能源的使用导致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如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地沙漠化等,而新能源发电则可以有效地缓解这些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次,在政策的推动下,新能源发电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性产业之一。2016年,《巴黎协定》提出全球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中国政府也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若干政策》,对新能源发电给予了极大的政策支持。如此强大的政策支持使得新能源发电在短时间内有了飞速的发展,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产业。

再次,新能源发电技术不断创新,成本不断降低。在过去,新能源发电由于技术不成熟、成本高昂等原因限制了其发展,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新能源发电的技术日益成熟,同时也使得成本不断降低。根据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目前风电、光伏电站的发电成本已经同传统火电厂持平,甚至更低。

最后,新能源发电还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新能源发电中,风电和光伏发电都是分布式发电,可以实现电力消费与生产的相对分离,即可在发电地区销售电力,也可通过外送电线路向远距离输电。这种模式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实现不同地区间能源的有效衔接,同时也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推动就业增长。

综上所述,新能源发电行业将会是未来的主导产业之一。我们应该加强对该行业的投资和技术支持,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产业的发展与壮大,既可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可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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