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种错树(居民修剪自买树木被罚款14万)

2024-04-17 03:45:02

这看似是一棵树的事,背后涉及却是自然资源保护和个人所有权之间的冲突。依据上海的相关条例,只有自家院内种的、树木胸径小于25厘米的树,个人才能自行处置,一旦树木尺寸大于这个标准,或移植在公共区域内,树木就自动具备公共属性,处置权利归于公共部门,这显然与世人对物权的惯常认知相冲突。在很多人看来,自己院内种的树,自己就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即便树种在院外,占用了公共的土地,相关部门也不能就此轻率认定,个人默认将香樟树充公,将私产无偿让渡给国家,处罚时就能将个人种植的因素完全排除在外。

媒体报道,上海居民李先生,花1.1万元买来一棵香樟树,种在院子里。长大后的树遮挡住了家中的阳光,李先生将香樟树移到了院子外。因为香樟树再次遮阳,李先生雇人将树的分支全部砍除,剩余2米高的主干。没想到,此举被城管部门认定为违规砍伐,对李先生罚款14.42万元。

《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工作人员说,李先生砍伐的香樟树估价为28840元,鉴于他认错态度较好,所以给出最低标准的5倍处罚——14.42万元,已是规定之内的最低处罚。

这棵树已经属于公共资源

自己种的树不能自己处置,还要交纳高昂罚金,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广大网友也为他抱不平。对此,当地城管部门给出的解释是,个人在未得到区绿化部门审批前,没有权利对公共绿地上的树木进行移植和砍伐。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居民才能自行处置,那就是树木在自己家院落内,且树木胸径小于25厘米。如果树木胸径过大,自行修剪一样会被处罚。

网友不满的是,为何地方部门制定一个小规章,不用经过任何法定程序和赔偿赎买政策,就把个人财产变更为公共财产。有网友说,如果个人想完整地保留树木的所有权,岂不是得让它长在院内,过几年就得砍一次,好让它胸径不超过25厘米?还有网友说,如果自己种的树,枝干掉下来砸伤别人,这个责任算谁的?相关部门会不会负责赔偿呢?这些话看似是开玩笑,但背后反应的是个人对产权问题的焦虑。

结束语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公众很难不寄予同情。这些年,公众产权意识大大提高,地方上的绿化条例经过几番修订,但公众参与有限,物权方面的考量仍有所欠缺。在普通人看来,自己花钱买的树,用心养护的植物,就是自己的,即便公共部门出于管理的便利和生态的考量,需要禁止居民私自处置树木,工作重点也应放在平日的宣传教育,以及对树木的巡视和管理上,在尊重私产的前提下,让居民形成保护生态的共识。

1、适应环境变化:由于气候、地理位置或土壤等环境因素的改变,原本种植的树种无法长期适应该地区的环境,需要进行换种。

2、改善环境景观:原本的树种不能充分展示该区域的美景或者无法创造更舒适和宜居的环境,为了改善景观和城市形象,选择更为合适的树种替代。

3、经济和管理考虑:某些树种对于治理和管理来说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和经费,而且经常需要进行修剪和维护。如果这些树木树龄比较老旧,那么会增加维护成本,因此需要根据性质和数量重新规划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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