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绿化带(砍公路旁绿化树犯法吗)

2024-04-18 09:16:43

不犯法,但是违法,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扩展资料: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中国政府网-城市绿化条例

每一个小区都有很多绿化树,这些树木除了装饰小区外,也给小区带了好多绿色。而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小区内的绿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个人不能私自处理。然而,因为反感屋前的绿化树招蚊子,重庆大学城某小区的一位女业主居然扬言砍掉绿化树。

事情经过:

7月6日11时左右,重庆市沙坪坝区民警接到该区大学城某小区物业的报警,称有女业主扬言要砍掉小区内的绿化树。接到报警,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赵女士一家住在二楼,采光不好,窗外的树木又高过了屋顶,屋内更加阴暗潮湿,难免会滋生大量飞虫、蚊子。而这类蚊虫又喜欢光亮,见到屋里开灯就往里钻。

与民警刚见面,扬言砍树的业主赵女士就联合她的婆婆吐起了槽。“警察同志,你过来看,他们这边的树栽得很不合理,树枝都快伸到我们家来了。蚊子、飞蛾特别多,还有蜘蛛,都往我们家里钻,我们小孩子才几个月,被咬得到处是包!”

就这个问题,赵女士也曾向小区物业反映过,可物业就是没有解决。一气之下,赵女士干脆对物业工作人员放出狠话,“他们不给我解决,我就去把树砍了”。

小区里的树木是不能随便乱砍乱伐的,要先经过小区物业以及业主委员会同意,制定出具体方案后,再进行修剪、移植、砍伐。否则,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砍伐,市政园林部门会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经调解,物业给出了一套处理方案。首先,在赵女士家附近安装两个灭蚊灯,并且定期喷洒驱虫药。其次,请示相关部门,对靠近赵女士家的几根比较长的树枝进行修剪,减少滋生蚊虫的可能性。对此,赵女士表示满意。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