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绿化用表(广州:1年赏花2千种3万木棉4季芳)

2024-04-18 09:54:34

广州:1年赏花2千种3万木棉4季芳

 广州因地处亚热带,长夏暖冬,一年四季草木常绿、花卉常开,自古就享有花城的美誉,广州人种花、爱花、赏花和赠花的历史悠久。

 广州花卉品种超过2000种

 盆栽花卉产量全国占比20%

 观叶植物产量全国占比70%

 目前,广州园林绿化主要应用的观花乔木种类有宫粉紫荆、红花羊蹄甲、木棉、大叶紫薇、黄槐、美丽异木棉、腊肠树、凤凰木、刺桐、火焰木、鸡蛋花、黄花风铃木、黄槿等。主要应用的观花灌木有簕杜鹃、小叶紫薇、野牡丹、山茶花、红千层、杜鹃花、大红花、黄蝉、龙船花、夹竹桃、琴叶珊瑚、红绒球、决明、希茉莉、狗牙花、栀子花等。常见草花有大花海棠、醉蝶花、波斯菊、一串红、凤仙、三色堇、石竹、沐春菊、矮牵牛、银叶菊、美女樱、天竺葵、金鱼草、紫罗兰、冰岛虞美人、切花石竹、本地长春、鸡冠、红穗、夏堇、千日红、百日草、彩叶草、超级鼠尾草、向日葵、观赏谷子等。

 天桥绿化以簕杜鹃为主

 市民身边最常见的花就是道路旁、高架桥上的花。有哪些品种?种植面积多少?

 天桥绿化以簕杜鹃为主,此外还有黄蝉、蔓马缨丹、希茉莉、龙吐珠等十多种植物,尤其在阳光不足地段,灰莉、绿箩、红背桂就派上用场了。

 道路绿化中常见开花品种,乔木有木棉、美丽异木棉、红花紫荆、宫粉紫荆、腊肠树、黄花风铃木、凤凰木、黄槐、桂花、白兰、芒果、大叶紫薇等;灌木有杜鹃、细叶紫薇、美蕊花、美花红千层、巴西野牡丹、九里香、灰莉;地被花卉有翠芦莉、蜘蛛兰、四季海棠、矮牵牛、一串红、三色堇、马樱丹;攀缘植物有使君子、炮仗花、金银花、龙吐珠、美丽桢桐等。目前,广州市区桥梁绿化长度已达255公里,绿化品种以簕杜鹃为主,还有龙吐珠、黄蝉、蔓马缨丹、希茉莉、灰莉、天门冬、红背桂等多种观花观叶植物,但数量较少,约占桥梁绿化总量的1%。

 花市数百年 如今成名片

 一年一度的广州迎春花市是地方传统民俗文化盛会。广州花市起源于?花渡头?,其形成可追溯到明朝或之前,当时广州花市与罗浮山的药市、东莞的香市、廉州的珠市,被称为?广东四市?,影响甚广。

 广州迎春花市节庆活动则是在继承扩大传统迎春花市的基础上发展创新,将?民间传统习俗? 升级为?城市文化品牌?。迎春花市节庆活动采用?3+15?的模式,包括春节前3天11个区的传统迎春花市和春节期间15天以民俗表演、非遗展示、灯光艺术、主题花展、文体活动为主的城市嘉年华活动,活动范围覆盖全市11个区的'主要繁华地段或文化景点,包括花城广场、荔枝湾涌、天河体育中心、海珠湖、云台花园、越秀公园、广州塔、南越王宫博物馆、广州博物馆等。

 广州迎春花市节庆活动从2013年起已举办4届,采取现代营销理念和?走出去?战略,通过城市推介会、?广州过年?活动等形式,将?迎春花市?向境内外进行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广州城市影响力,成为广州城市文化名片之一。广州花市办表示,今年花市开放期间,全市11个传统迎春花市游客总人流量达535万人次,总成交额达1.2亿元。

 市花木棉已有千年历史

 广州市花为木棉,别名攀枝花、红棉、英雄花、烽火树,盛开时,满树枝干缀满艳而硕大的花朵,如火如荼,耀眼醒目,极为壮丽,素有?英雄树?之美名。广州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把木棉花定为市花,1982年经70多万广州人票选、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木棉确定为广州市市花。木棉象征着广州蓬勃向上的事业和生机,并以此激励人们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

 木棉在岭南大地种植历史悠久,最早见载于晋葛洪的《西京杂记》:西汉时,南越王赵佗向汉帝进贡烽火树,?高一丈二尺,一本三柯,至夜光景欲燃?。据说此烽火树即木棉树。木棉花可入药,清热祛湿,果实成熟后自动裂开,里面充满棉絮,可做枕头、棉被等填充材料。

 木棉四季景观各异:春天,一树繁花;夏天,绿叶成荫;秋天,枝叶萧瑟,冬天寒枝挺立。木棉有孤植、对植、群植、列植等多种形式,结合木棉所在位置,与周边的具体建筑、雕塑等人文景观相结合,达到良好的观赏效果。广州的木棉共有四种花色,橙黄、**、橘红和深红。其中深红的比例占39.5%,其次为橙黄,占31.4%。

 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全市木棉有3.77万株,其中行道树约8000株,公园绿地约5600株,居住区及附属绿地约12600株,道路附属绿地约11300株。

;

广州市城乡绿化管理规定

百分之40至百分之70。

根据广州林业局资料显示,广州园林绿化人工成本占比是百分之40至百分之70。具体要按你们实际的比例为准。

绿化指的是栽植防护林、路旁树木、农作物以及居民区和公园内的各种植物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促进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持城市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管辖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第三条 城市绿地,包括以下五类:

(一)公共绿地,指供群众游憩观赏的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小游园、绿化广场、花坛、绿岛和马路、街道等绿地。

(二)专用绿地,指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内的绿地。

(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和竹园、园林绿化科研等生产用地。

(四)防护绿地,指用于城市卫生、环境安全隔离和水土保持等防护目的的绿地。

(五)城郊绿地,是指风景名胜区和城郊其他绿地。第四条 广州市园林局是城市园林绿化的主管机关。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管理区属园林绿化并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区范围内各街道和驻地单位的园林绿化工作。

城市规划、房管、市政、建筑、交通、工商、水利、农林、环保、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协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搞好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所有单位和公民都有绿化城市、保护绿化的义务。第二章 绿化的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权限:

(一)全市的绿化规划,由市园林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各区管理范围内的绿化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全市的绿化总体规划编制,经市园林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各单位应编制本单位绿地的建设规划,报市园林局审批。第七条 各类绿化规划经批准后,由编制规划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规划的修改按原批准程序进行。第八条 新建区、改建旧城区和道路的绿化用地所占比例和绿化建设投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新建区和改建旧城区都应按照绿化规划进行绿化建设。

新建、扩建、改建和小区成片开发建设工程的绿化建设,应与整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和实施。审批规划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会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第十条 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由领有园林绿化设计或综合设计、施工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并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无证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设计、施工任务。第十一条 面临主干道、广场的新建筑物退缩线范围内的空地,除特殊情况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外,均作绿化用地。第三章 树木和绿地的管理第十二条 城市各类绿地都必须严格保护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须报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交纳费用。

规划中的绿地,不得随意改作他用。确需改变时,须按原审批程序办理批准手续。第十三条 树木的权属。

(一)由国家投资或群众义务劳动在公共绿地和风景名胜区内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属国家所有。

(二)各单位在其用地范围内自行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单位所有。

(三)城镇居民在自己庭院或宅基地内自行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四)住宅区内的树木,归投资种植和管护的单位共有。

树木权属另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第十四条 全市公有和私有的林木必须严格保护,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确需砍伐时,须报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交付补种保证金,按规定期限补种。每砍一株,最少补种三株。补种树木的胸径的不得小于三厘米,并保证成活。补种树木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可领回补种保证金。

因特殊事故或灾害等情况需对树木作紧急处理时,可先行处理,但事后须于四十八小时内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补办处理手续。第十五条 百年以上的树木,稀有珍贵的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十六条 禁止擅自在公共绿地和风景名胜区内摆设摊档、堆放物料、倾倒废弃物、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和进行放牧、打鸟、捕鸟、取砂、采石、挖土、修建坟墓、烧香烛和燃放鞭炮;禁止擅自砍折树枝、剥刻树皮、挖损树根、以树承重、采摘花、果、树叶;禁止穿越、践踏损坏绿篱、花坛、草地以及其他一切破坏绿化的行为。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