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绿化标准(绿化面积国家标准)

2024-04-24 09:05:50

法律分析:绿化面积指的是绿化率。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是两个不同概念的用语,绿地率与绿化覆盖率都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状况的经济技术指标,但绿地率不等同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是规划指标。绿化覆盖率是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占地面积的百分比。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

法律依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第二条 1.绿地率=绿化面积/小区规划面积(绿化面积分为覆土绿化和实土绿化)2.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化用地面积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3.覆土的高度大于1.5米时绿地面积为覆土面积的50%;大于3米时,绿地面积为覆土面积的100%;小于1.5米时,不算成绿地面积。空中花园是不算绿地率的。4.实土绿化的面积应占小区全部绿化的50%以上。覆土的面积应占小区全部绿化的50%以下。5.住宅小区中人均集中绿地面积指标:集中绿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也就是不能低于总面积的70%。6.建筑高度在18米以下时,计算屋顶绿化的面积时,绿化面积的计算值为总面积的20% 

国家绿化养护一二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绿化后没有黄土裸露,草坪覆盖率达到100%;植物长势好,叶子和枝干健壮,道路上没有植物缺失;没有死树,修剪合理美观;设施完整,能够随产随销,保洁及时;没有明显损坏,没有影响植物发展的现象;

二级标准:绿化后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草坪覆盖率达到95%;植物长势达到平均生长量,叶子和枝干正常没有明显虫坏,植物最多只有1%的缺失;

没有死树,修剪合理美观;设施基本完整,没有明显的废弃物;没有较重的人为损坏,没有影响植物发展的现象;

三级标准:绿化后裸露土地不明显,草坪覆盖率达到90%,植物基本正常,虫坏较少,植物缺失在3%以下;没有明显死树,修剪基本合理;设施比较完整,能够突击清理好废弃物;有人为损环后要及时处理,对影响植物发展的现象也要及时处理。

植物养护标准包括修剪标准、病虫害防治、补栽补种、清除杂草、施肥等环节。_

一、修剪标准:

_1、 绿篱、整形植物:凡有整形要求的植物应在嫩枝抽出15CM内进行修剪,绿篱修剪应确保平整,轮廓清晰,层次分明。_

2、 乔木每年修剪一次,常绿树种在季修剪、落叶树种在秋季修剪,枯枝、病虫枝及时修剪,保持树形整齐优美,冠形丰满。_

3、 剪后的断枝随时拿下,集中一起清运处理。

_二、病虫害防治:_

1、 病虫害以预防为主,春夏季注意病虫害的多发期,提前做出书面防治计划书。

_2、 施药后的剩余物及包装应及时回收,不能随意放置或抛弃,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_3、 发现病虫害及时喷药以防止病害虫扩大蔓延,不得影响观瞻和景观效果。_

4、 打药时间: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完成,不得影响业主休息。_

三、补栽补种:_

1、 确定已死亡的树木、灌木品种及数量,及时分析死亡原因和报补栽补种计划,根据季节特点进行补栽补种,周边的苗木、地被植物还原及时,无黄土裸露现象。同时双方做好相关记录。

_2、 暴风雨后及时检查新栽树木是否倒斜,如有情况及时处理。

_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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