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墙体绿化(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2024-05-09 04:49:4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彰显人文绿都特色,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三条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市管理、林业、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绿化工作。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本行政区域绿化覆盖率目标,保障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所需经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第五条 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注重绿地功能、生态效应和景观要求。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绿化成果,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山坡林地、河湖水系、湿地等自然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维持城市地域的自然风貌,构建城市绿化生态系统。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动全民义务植树等群众性城市绿化活动。

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植树工作,并组织适龄市民参加社会义务植树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种、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城市绿化服务工作,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绿化保护活动。第七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绿化科学知识、法律法规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宣传,增强市民履行绿化义务和保护绿化成果的意识。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市、区、县人民政府或者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绿化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在批准前十日内公示,并采取召开论证会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意见。第十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以下称绿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城市绿线,不得擅自变更。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附属绿化用地,其绿地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新建居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二)改建的居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改建前比率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的,改建时不得低于原有标准;

(三)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等单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四)公园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五)主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

(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七)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产生有害气体及有污染排放的企业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防护林带;

(八)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或者单位附属绿地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属于旧城改造的,前款规定的比率可以降低百分之五。

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街巷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得减少原有的绿地面积。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其设计方案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同时报批。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未达到本条例规定的绿化用地标准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第十四条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地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墙面绿化可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使建筑物冬暖夏凉;显着吸收噪音,滞纳灰尘;可净化空气;增加绿量,显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墙面绿化的不同方式,墙面绿化养护主要采取拉丝式、分段拉丝式、斜插一体式、布袋式、拼块式,而在结构上基本是由结构层、植物层、基质层、承载植物容器、供给系统组成。其中拉式适合攀藤植物,布袋和拼块适合大众植物,但是布袋式操作简单,只是短期的效应,植物成活率非常低,后期维护非常麻烦、成本高,而拼块式操作简单,生态性好,植物可以维持很长时间,后期几乎不需要什么养护,但是价格比布袋要贵些,所以从长期考虑的话最好是选择拼块式的。

一、模块式。即利用模块化构件种植植物实现墙面绿化。将方块形、菱形、圆形等几何单体构件,通过合理搭接或绑缚固定在不锈钢或木质等骨架上,形成各种景观效果。模块式墙面绿化,可以按模块中的植物和植物图案预先栽培养护数月后进行安装,寿命较长,适用于大面积的高难度的墙面绿化,特别对墙面景观营造效果最好。

二、铺贴式 即在墙面直接铺贴植物生长基质或模块,形成一个墙面种植平面系统。铺贴式墙面绿化具有如下特点:可以将植物在墙体上自由设计或进行图案组合;直接附加在墙面,无须另外做钢架,并通过自来水和雨水浇灌,降低建造成本;系统总厚度薄,只有10厘米至15厘米,并且还具有防水阻根功能,有利于保护建筑物,延长其寿命;易施工,效果好等。

三、攀爬或垂吊式 即在墙面种植攀爬或垂吊的藤本植物,如种植爬山虎、络石、常春藤、扶芳藤、绿萝等。这类绿化形式简便易行、造价较低、透光透气性好。

四、摆花式 即在不锈钢、钢筋混凝土或其它材料等做成的垂面架中安装盆花实现垂面绿化。这种墙面绿化方式与模块化相似,是一种“缩微”的模块,安装拆卸方便。选用的植物以时花为主,适用于临时墙面绿化或竖立花坛造景。

五、布袋式 即在铺贴式墙面绿化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工艺系统。这一工艺是首先在做好防水处理的墙面上直接铺设软性植物生长载体,比如毛毡、椰丝纤维、无纺布等,然后在这些载体上缝制装填有植物生长及基材的布袋,最后在布袋内种植植物实现墙面绿化。

六、板槽式 即在墙面上按一定的距离安装V型板槽,在板槽内填装轻质的种植基质,再在基质上种植各种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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