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信息网(2010年内蒙古特岗教师报名)

2024-03-28 07:33:0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考试(笔试部分)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2010年我区"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数为1377名。招聘计划分层次、分旗县、分学科、分授课语种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nmbys.com)、内蒙古人才网(www.nmrc.com.cn)、内蒙古人事人才网(www.nmgrst.com)上公布。

二、招聘范围及报名资格

(一)招聘范围:区内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区外院校内蒙古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

2.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可报考小学或初中教师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在其他条件都符合报考资格的基础上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待公布拟聘用名单后再审核教师资格证书,如到时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方式

2010年5月14日8:00-5月20日24:00,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5月17日至5月22日,考生持《报名表》到本人毕业学校就业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各高等院校就业部门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参加招聘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报人事考试部门);其中,区外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由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5月22日前,各高等院校就业部门务必统一将报名表报人事考试部门,其中,驻呼和浩特市的高等院校和区外高等院校毕业生直接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驻其他盟市的高等院校报所在盟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下载准考证

5月23日-25日,自治区人事考试部门对报名参加招聘考试的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5月26日8:00-29日24:00,报名参加招募的毕业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笔试内容及时间

所有报考内蒙古自治区"特岗教师"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闭卷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

考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

全区分设九个考点:区直(考生为驻呼市和区外的高校毕业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

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加5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组织实施

1.笔试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期间,自治区将派出巡视组巡视检查相关盟市的考试工作。

3.笔试期间值班电话:0471-6601714、6203765。

四、录用及面试试讲

1.笔试成绩在2010年6月15日后公布,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

2.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内蒙古教育厅进行资格审定。

3.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和试讲。面试、试讲时间:7月1日-7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

4.体检。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排序递补。

5.签订聘用协议 。实施"特岗计划"的旗县与拟招聘的特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

2023年巴彦淖尔市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答: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话为0471-6601701、6600198、6601158、6601168、6281558。

内蒙古其他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分别为: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0474-8150963。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0476-8330744。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0470-8236460。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0477-8586210。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0478-8527225、8527224。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0472-5221935、5221937。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2297996、2297995、2297992。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0482-8266117。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0483-8588301、6100866。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473-3158037。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0479-8235702。

若上述考试中心的电话发生变动,可采取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的方式来获取最新电话号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巴彦淖尔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推动巴彦淖尔绿色高质量发展,拟引进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97人(事业编制)。

企业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25人。

引进需求详见《巴彦淖尔市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和《巴彦淖尔市2023年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事业单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6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6日(含)以后出生)。

6.学历学位条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包括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研究生)。

7.专业条件:详见《需求目录》(附件1)。

《需求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网格研辅导最新信息。

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巴彦淖尔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号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企业引进条件

具体以《巴彦淖尔市2023年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中的岗位及专业要求为准。

三、引进程序

本次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由企业根据引才实际组织进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评、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公告发布后,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巴彦淖尔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于2023年1月17日9:00至2023年3月17日18:00期间,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电子邮箱。

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以上报名时限限制,可在年内随时与用人单位对接。

2.报考人员登记报名所提供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3.对《需求目录》中专业和其他岗位要求等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向报考人员解释。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由引才单位对报考人员发送邮箱的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归国留学生验证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其他报考人员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测评环节。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测评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测评

1.本次引进测评不设开考比例。

2.测评分为初评、复评两个环节,测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测评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试讲、情景模拟、技能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3.在测评后至确定引进对象之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每个环节仅可递补一次,总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要求规定时间内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单位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与手续办理

1.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对拟引进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2.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引进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本次人才引进测评不指定专门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测评辅导培训班。

(三)引进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引才单位(****详见《需求目录》)。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1.《巴彦淖尔市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巴彦淖尔市2023年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3.《巴彦淖尔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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