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2024-03-29 03:20:32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牵头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

3、流转税管理处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稽核、检查和纳税评估工作。

4、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5、征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金的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税源管理、日常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

6、财务管理处

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7、计划统计处

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核算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

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

9、国际税务管理处

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人事处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1、教育处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

12、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1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

1、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和调配管理。

2、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管理、绿化和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

3、培训中心

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

4、税收科学研究所

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编辑出版有关税收理论刊物;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5、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其对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所属市(地、州、盟)国家税务局 1 银川市兴庆南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新华西街197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2 银川市兴庆北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民族南街44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3 银川市金凤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北京中路504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4 银川市西夏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北京西路149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5 永宁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永宁县城宁和北街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6 贺兰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贺兰县城银河西路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7 灵武市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灵武市文化街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8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9 石嘴山市惠农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惠农区春晖南路20号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10 石嘴山市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隆湖开发区科工贸小区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11 平罗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平罗县城平大公路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12 吴忠市利通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吴忠市开元大道8号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3 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红寺堡开发区光明大道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4 青铜峡市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青铜峡市小坝北苑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5 盐池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盐池县城南街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6 同心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同心县城长征西街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7 固原扶贫经济发展试验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固原试验区新原路2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18 固原市原州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固原市政府街6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19 西吉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西吉县城中街30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0 隆德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隆德县城人民路123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1 泾源县国家税务 正科级 泾源县城百泉街1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2 彭阳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彭阳县城新彭路273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3 中卫市城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中卫市城区香山东街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24 中宁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中宁县城宁安南街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25 海原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海源县城建设路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0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10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区别在于后者仅于部分省市实行且只包含初级考试内容。具体如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是指2016年开始在北京市、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不含宁波市)、福建省、湖南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连市、武汉市进行的电子化考试试点。只有初级。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笔试,包含初级跟中级两项。附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网2016年通知如下:

关于在部分省市进行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的通知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将在北京市、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不含宁波市)、福建省、湖南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连市、武汉市进行电子化考试,其他地区仍然进行纸笔考试。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各地依然进行纸笔考试。具体安排见各地报考公告。

2016年8月1日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参考资料

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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