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市民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村民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从2010年7月1日起这3种医疗保险不仅能互转,还能实现跨统筹地区转移,真正实现全国“漫游”。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并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这是继今年1月1日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跨省转移后,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到的又一实惠。
“漫游”之年限缴费年限连着算
昨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说,制定该暂行办法是为了保障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合人员的合法权益。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规定参加对应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各地不得以户籍、年龄、性别或区域等原因设置参保障碍。
职工医保对应的是城镇从业人员,居民医保对应的是城镇非从业居民,新农合针对的则是农民。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应该按照现行规定参加相应的医疗保险,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也就是说参保居民若在A地参加职工医保并缴费5年,当他跳槽到B地并继续缴纳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为A地和B地的缴费年限之和。“这样,劳动者就不用担心跳槽所导致的已缴医疗保险作废了。”
该负责人还指出,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在3个月内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视同连续参保,不设立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等待期;超过3个月未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则按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不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则按具体规定执行。
“漫游”之互转原险种不再享受待遇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职工医保。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新农合参合人员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农合,不再享受新农合待遇。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则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农合,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该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参加职工医保的劳动者发生失业等状况的,职工医保关系可办理暂停,按照居民医保的规定进行缴费并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该劳动者继续参加工作后并缴纳职工医保的,中断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参加居民医保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应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参加职工医保。
“漫游”之跨地区转移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可变现
河北省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或变现后退给本人。
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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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失业保险的年限核定,每满一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金额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相关问题:
问:公司在给我缴纳公积金期间,公司能随意停缴吗?(公积金正在用来还贷款)
答:如果您在公司正常工作期间并由企业发放劳动报酬,企业必须依法为您缴纳,不能随意停缴;如企业随意违法停缴,可以和您所在企业协商或向社保经办部门投诉反映,社保经办部门将依法费每人23元。参保人员当年度内(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在医保定点医院和公立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自负和自费医疗费用累计超6000元的,就可享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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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建议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托管档案的部门。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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