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部委(新能源补贴政策)

2024-04-17 12:42:01

法律分析:新能源补贴主要政策如下:1、提高技术门槛要求。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鼓励低能耗产品推广。不断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门槛。2、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鼓励技术水平高、安全可靠的产品推广应用。3、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车辆销售上牌后将按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法律依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一、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一)提高技术门槛要求。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鼓励低能耗产品推广。不断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门槛。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2017年目录内符合调整后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录。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提前研究发布2019年和2020年关键技术指标门槛。

(二)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鼓励技术水平高、安全可靠的产品推广应用。

(三)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车辆销售上牌后将按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3月以来,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车市呈现复苏迹象。从目前的车市动态中了解到,为了进一步促进汽车产业发展,国内部分地区纷纷开始出台了相关汽车刺激政策,截止3月底,至少有9个地区的汽车限购政策出现了松动迹象,随着部分地区汽车限购放宽,工信部将对新能源产业政策进行调整。

3月30日,国新办就制造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汽车产业链条比较长,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对汽车行业来讲,目前仍然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整个消费需求不振的问题,即使目前企业复工复产率比较高了,但是由于市场需求不足,企业库存增加,有可能在后续的一段时间里,一些企业的达产率还会进一步降低。

辛国斌介绍,为解决这些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工信部积极配合相关部委,研究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建议,另外,工信部还会对新能源汽车以及相关政策,近期会协调相关部门作出调整,进一步推动汽车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各地车市刺激政策一览:

3月29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消息,长春市近日推出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鼓励团体采购,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

3月27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将出台多项举措助力企业达产扩能,鼓励本地乘用车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让利销售,促进品牌乘用车消费升级,支持汽车产业有序发展。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消费者购买宁波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与此同时,宁波对本地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年首发投产并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新车型,累计产量突破1万辆后,产量每超过10%给予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月25日,南昌市下发《南昌市战疫情促消费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对疫情期间在南昌市范围内购买新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按1000元/辆标准给予购车人补贴。

3月20日,广州市发布新政指出: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

3月16日,长沙市发改委发布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消费者在指定经销商购买汽车,并在长沙上牌的,可获得裸车价款3%的一次性补贴,每台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此活动从2020年3月1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3月16日,珠海市政府提出对在珠海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对符合规定的车展布展企业、车展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场地、宣传投入补助和销售奖励。同时简化汽车登记、二手车交易手续,优化汽车金融服务。

2月17日,佛山市政府提出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给予每辆车补贴2000-5000元不等。该鼓励政策将在3月1日正式实施,佛山市也成为疫情后首个鼓励汽车消费的城市。

自2月初以来,全国已有广东省(佛山、广州、珠海)、湖南省(湘潭、长沙)、浙江省(杭州、宁波)、江西省(南昌)、吉林省(长春)等多个省市公布了相应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随着各地汽车消费刺激的政策出台,国内汽车市场或将快速迎来新的经济增长速度,也有利于带动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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