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资质(工信部:设计可与制造脱离、取消“双资质”把新能源汽车交给市场)

2024-03-30 06:22:03

4月7日,工信部组织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涉及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等。

工信部表示,随着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业内专家指出,《管理规定》的主要目的为降低准入门槛、提升验证门槛,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化发展。

设计与制造脱离?把新能源汽车交给市场

从《管理规定》看,内容上的变化都指向一个共同的目的,即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松绑”。

首先,《管理规定》删除了此前要求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设计能力开发要求”,一方面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另一方面则强化了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董扬看来,删除“设计能力开发要求”不是放开准入门槛,而是政府减少准入管理的内容,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下一步发展要更多的交给市场。

那么,删除“设计能力开发要求”是不是意味着,企业的设计能力不重要?

对此,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要的责任是生产,销售和维护产品的品质,因此新能源车企业的产品设计能力应该说是与企业的生产制造相可以相脱离的,也就是目前来说很多集团都是集团有设计能力,然后把产品给下属的企业去生产,这些生产企业没必要有新能源设计能力。

“未来其他国外汽车集团可能在中国设立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导入外国外产品,要适应未来这种趋势的变化,确保我们的规则,让所有的市场主体都能参与中国的市场竞争。”崔东树指出。

其次,《管理规定》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按照此前的规定(工信部39号令)要求,对于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如果不能达到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资质,企业将无法申报产品。

此次的调整让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比传统机动车生产(12个月)有了更长期限的管理,被业内认为与疫情带来的冲击存在一定关系。

乘联会数据显示,2月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1.1万辆,同比下降了77.7%,环比1月下降了70%;而1-2月的累计销量,为5.2万辆,同比下降了64%,这是继新能源市场2019年出现产、销双下滑(分别同比下降2.20%、3.98%)之后跌幅进一步扩大。《管理规定》的本次调整,将为处于困难中的新能源生产企业提供更多的恢复机会。

“双资质”取消?考核从生产转为消费

《管理规定》的一项重大变化,即取消之前新能源产业准入的“双资质”。

所谓新能源汽车“双资质”,就是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准入规定》,与国家发改委2015年6月6日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此前,新能源汽车“双资质”极难获得,这也是蔚来、小鹏等造车新势力选择代工的原因之一,更是博郡汽车收购一汽夏利、拜腾汽车收购一汽华利的重要因素。

车图腾了解到,此前的2019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新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取代了2015年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因此由事前审批过渡到备案管理。

本次《管理规定》删除了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这就意味着,“双资质”被取消。企业要拿到生产资质,只需由地方政府对资质进行核准,而后将这一信息报给国家发改委备案,而审批上只需满足工信部拟新修订的《管理规定》。

“有些汽车拿到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却没有实力生产汽车,而是借助‘资质’四处找投资,很多有能力、想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却得不到生产资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曾直言,“双资质”只是部分车企融资的敲门砖。

从知豆汽车、长江汽车、前途汽车等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双资质”并不能成为他们的护身符,除资质外,资金、技术、人才储备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项目进展的关键。

业内专家指出,从新能源发展来看,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调控重点正从生产端转移到消费和产品上,更符合市场化要求。对于企业而言,《管理规定》的此次调整有利于公平考核,重心转移后对企业的产品和研发能力是长期的考核,而不只是准入制度的细致规定。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即将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管理规定》发布的同一天,在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主持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咨询委员会会议上,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透露,《规划》主要内容已达成共识,将尽快推动发布实施。

此前的2019年12月,《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提到:力争经过15年持续努力,中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等。

辛国斌表示,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叠加疫情及全球石油价格下跌影响,市场下行压力加大。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支持政策,积极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坚定不移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我国当前和未来15年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落地后将为今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长期利好新能源汽车产业。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新造车企业资质申请难度增加

此次国家发改委在放权地方政府的同时,针对汽车产业进入和投资的准入标准也对地方政府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对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的投资项目管理,要求进入的门槛较高。如第四章第十二条提出:项目所在省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充电桩的桩车比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现有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达产。而且文件对动力电池企业提出了多项“高标准”要求,并远超现阶段技术水平。

换言之,如果当地一个企业当前的纯电动汽车发展并没有达标,那么该地方政府也无法批准新的纯电动汽车项目。对于很多省份和企业而言,这个“苛刻”的要求,让其造车之路封死了。由此可见,汽车产业落后的省份,在纯电动汽车浪潮中也很难弯道超车。记者留意到,现有的已经获得资质的15家新能源企业涵盖了13个产能相对优质地区,对区域的保有量要求,也会对之后选址的企业的选择产生较大影响。

防止汽车产业盲目投资

《征求意见稿》对项目企业法人的要求更加严格。文件第一条便提出:“所有股东在项目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前,不得撤出股本。”要知道的是,当前新造车企业的投资机构除了产业资本外,还包含了大量的VC和天使投资人。相比较互联网项目动辄1年的回报周期,投资在造车行业的资金将至少要在项目中“存放”超过5年时间。进来之后要走不容易,那么意味着退路想清楚再投。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新建纯电动汽车项目的建设规模,乘用车不能低于10万辆,商用车不能低于5000辆。也就是说,没有一定规模的造车企业,不支持也不欢迎。而且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能生产自己产品的车型产品。所以,新造车企业寻找“代工厂”这种事情,基本也没戏了。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封堵转卖资质政策漏洞的政策。业内专家认为,是为了避免像**合众卖给**幸福这类借壳买资质的事件重演。崔*树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设置的门槛有利于防止地方对汽车产业投资的盲目性,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也能避免新进企业盲目投资布局。

因此,对于此次的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于整个行业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一旦实施之后可以有效的控制新能源汽车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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