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怎么绿化(怎么投诉水厂)

2024-04-16 14:35:04

:

1.

方法一:到当地的自来水公司进行投诉,可拨打电话和前往,说明投诉原因 ,协商解决处理。

2.

方法二:如果自来水公司处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可到其主管单位投诉,比如住建局。

水源防护措施

平面布置原则:

1、各处理单元构筑物的平面布置

处理构筑物是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建筑物,在做平面布置时应根据各构筑物的功能要求和水力要求,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确定它们在厂区内的平面位置。对此,应考虑:

(1)

贯通、连接各处构筑物之间的管、渠,使之便捷、直通,避免迂回曲折。

(2)

土方量做到基本平衡,并避开劣质土壤地段。

(3)

在处理构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敷设连接管、渠的要求,一般的间距可取值5~10m,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构筑物,如污泥消化池、沼气贮罐等,其间距应按有关规定确定。

(4)

各处理构筑物在平面上布置,应考虑尽量紧凑。

(5)

污泥处理构筑物应考虑尽可能单独布置,以方便管理,应布置在厂区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管、渠的平面布置

(1)

在各处理构筑物之间,设有贯通、连接的管、渠。此外,还应设有能够使各处理构筑物能够独立运行的管、渠,当某一处构筑物因故停止工作时,其后接处理构筑物仍能够保持正常的运行。

(2)

应设超越全部处理构筑物,直接排放水体的超越管。

(3)

在厂区内还应设有空气管路、沼气管路、给水管路及输配电线路。这些管线有的敷设在地下,但大都在地上,对它们的安装既要便于施工和维护管理,又要紧凑,少占用地。

3、辅助建筑物的平面布置

污水厂内的辅助建筑物有中央控制室、配电间、机修间、仓库、食堂、宿舍、综合楼等。它们是污水处理厂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1)

辅助建筑物建筑面积的大小应按具体情况条件而定。辅助建筑物的设置应根据方便、安全等原则确定。

(2)

生活居住区、综合楼等建筑物应与处理构筑物保持一定距离,应位于厂区夏季主风向的上风向。

(3)

操作工人的值班室应尽量布置在使工人能够便于观察各处理构筑物和运行情况的位置。

4、厂区绿化

平面布置时应安排充分的绿化地带,改善卫生条件,为污水厂工作人员提供优美的环境。

5、

道路布置

在污水厂内应合理的修建道路,方便运输,要设置通向各处理构筑物和辅助建筑物的必要通道,道路的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1)

主要车行道的宽度:单车道为3~4m,双车道为6~7m,并应有回车道。

(2)

车行道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6m。

(3)

人行道的宽度为1.5~2.0m。

(4)

通向高架构筑物的扶梯倾角不宜大于45?。

(5)

天桥宽度不宜小于1m。

水源卫生防护措施:

为了保证水源不受污染,对水源要严格规定防护地带。以地面水为集中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地带规定在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在其中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明显的防护范围标志。取水点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的水域内,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在上游1000米以外排放污水时,应符合当地废水排放标准和地面水水质卫生要求,在沿河岸边的防护带内,禁止堆放废渣,设立有毒化学物品仓库、堆栈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害物品的码头;禁止使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灌溉农田和使用持久性或剧毒农药;禁止从事放牧业等。

在供生活饮用水的水库和湖泊,应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列入卫生防护带。受潮汐影响的河流也要确定其取水点上、下游及其沿岸的防护范围,由有关部门视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水厂生产区范围的、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应明确划定界限,周围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设立明显的标志。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米以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在上述界限范围内,应充分绿化。

以地下水为集中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带,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形式和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来确定。其防护措施应按地面水为水源的水厂区要求执行。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影响半径的范围以及岩溶地区地下水的水源卫生防护范围,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为保护地下水源,使用人工回灌水的水质原则上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规定;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排入渗坑或渗井。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禁止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农田;禁止使用持久的或剧毒农药;禁止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也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若取水层在水井影响半径范围内不露出地面或取水层与地面水没有互相补充关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较小的防护范围。在水厂生产区范围内,按地面水水厂生产区的要求执行。

对分散式给水水源,其卫生防护带的规定是:若以地面水为水源,则与以地面水为集中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带相类似;若以地下水为水源,则在水井周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