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宠物狗(故意杀宠物狗要坐牢吗)

2024-04-18 06:10:25

在法律上,宠物狗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故意将宠物狗打死属于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宠物狗的价格比较昂贵,数额较大的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同时行为人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杀害宠物有罪。故意杀人他人饲养的宠物时,是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构成犯罪的,会受到治安管理的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有关罪名论处;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触犯法律了。至于是触犯民事法律还是刑事法律需要看宠物狗的价值以及打狗人的主观故意。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毁损他人财物造成5000元损失的,就应当立案追诉。《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损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数额,在入刑的时候,法律还会考虑打狗人的主观犯意,比如,虽然被害狗狗的价值超过了5000元,但打狗人之所以打狗,是因为狗狗当时在咬人,打狗人出于正当防卫或者他人免受伤害,这时打狗人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狗狗的价值没有超过5000元,则《刑法》一般不予追诉,狗主人可以要求加害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第238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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