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事考试网(四川省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2)

2024-03-30 11:47:36

正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17:00。

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级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请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对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他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2年10月31日—11月5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时间:

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6日上午9:30期间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见附件4),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在攀枝花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021年四川攀枝花市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106人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分为三类:不限、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对象中“不限”,是指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米易县森林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攀枝花市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市级机关职位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区)职位由所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机场路学府广场3号楼3楼,市政务中心旁)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我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招录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本人联系电话送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炳草岗竹湖园对面劳动大厦1008房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予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考生通过攀西人才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级招考机关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下列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在职教师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月1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报考米易县森林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面试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适用特殊体检标准的职位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米易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人民警察)职位。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市级招考机关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考职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由市级招考机关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四川人事考试网或攀西人才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您也可以关注、登陆中公教育官方网站咨询,上面也有很多详细介绍哦!赞一个哦!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攀枝花市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106人已发布,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才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panzhihua.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春季赴外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2.一般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3.报考考生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需求专业”两栏要求完全一致。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需提供佐证材料;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需提供佐证材料。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此次引才设两个考核地点,3月25日在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4月10日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设现场引才展位时,报名者持“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

 注:如在昆明理工大学招聘报名点已招满的职位,西北大学招聘报名点不再进行招聘,如本次招聘后有剩余职位,则纳入2021年攀枝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范围;因疫情影响等因素,凡报名点学校有禁止外校考生入内报名的,我们在校外另设一个报名点,详细地址将在前程和攀西人才网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注:报考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的考生请与报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报名邮箱,通过邮箱报送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进行报名和登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通过“前程”报名信息系统或提供给考生的报名邮箱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将在接收考生报名资料后及时审核并告知考生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凭初审合格材料、《报名表》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考核组在高校双选会现场对网络报名者和现场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初审的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者领取《考核通知书》。按《考核通知书》上相关要求及时参加考核。工作人员留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信息表》及报名资料复印件。

 注:市农林科学院、攀枝花学院、市委党校、教育卫生系统的复审及考核时间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核

 1.采取考核、试讲等方式进行。参加考核时,报考考生必须同时携带《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考核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为100分,报考考生总成绩=考核成绩。

 4.①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确定为意向人选,不签订意向协议书,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②引才岗位未形成竞争态势的,意向人选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才能被确定为体检对象;

 ③引才岗位形成竞争态势的,一般按照意向人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④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的考生(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会同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社部发〔2010〕82号)人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报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研究确定。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引进手续。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考核招聘引才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至少3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赴高校引才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12388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2-5176328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2-3350130

 咨询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812-5178995、0812-5178992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12-3355727、0812-3325158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春季赴外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21年春季赴外引才报名信息表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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