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项目表)

2024-03-29 02:28:45

公务员体检项目包括临床检查(包括测身高、测体重、量血压);心电图检查(查心率,看有没有相关心脏疾病);腹部B超(检查肝、胆、胰、脾、肾);胸部X线(检查肺部疾病);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免疫)。

第一条体检项目包括常规体检(含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和专科体检(含外、内、耳鼻喉、眼、口腔、检验等)。女性应做常规妇科检查。

第二条普通公务员的身高体重:男性160cm(含160cm)以上,体重45kg(含45kg)以上;女性150cm(含150cm)以上,体重40kg(含40kg)以上,为合格。

监狱、劳教警察和国家安全警察的身高体重一般为: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体重不低于47kg;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体重不低于43kg。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第三条收缩压在90~140mmHg之间(含本数,下同),舒张压在60~90mmHg之间,或其中一项在规定范围内且脉压差?20mmHg的,血压合格。

第四条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常规体检不合格:

(一)患有各种慢性病未经治愈(如慢性骨髓炎);或传染性疾病在传染活动期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患有各种恶性肿瘤者;

(三)有精神并癫痫并经常性不明原因晕厥病史者;

(四)有颅脑外伤史且有后遗症或颅内有异物存留的;

(五)患有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及各种疾病的后遗症且影响工作的。

外科

第五条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外科体检不合格

(一)有严重影响面容的残缺、畸形,身体裸露部位大面积白癜风、血管痣、色素痣、胎记(超过3cm2),患有麻风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纹身的;(二)有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III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三)患有类风湿脊椎强直等慢性脊椎疾病;明显的胸廓或脊椎畸形;

(四)有影响功能的手指残缺和畸形者(右手1、2、3指中有一指功能障碍或一指缺一指节,左撇子以左手为准);

(五)肢体畸形有功能障碍者:两下肢不等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9cm;

(六)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损伤并发后遗症;

(七)患有淋并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者。

内科

第六条患有各种恶性肿瘤、结缔组织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并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的,为不合格。

第七条患有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活动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心脏听诊,各瓣膜区有明显收缩期杂音及舒张期杂音,经心音图确认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心率100次/分钟的,经心功能等特殊检查,确认为非生理性的心动过缓或心动过速的,为不合格。

第十条非室性早搏每分钟六次以上,应做下蹲试验,运动后心电图检查有异常改变的,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器质性心血管病,心肌病,各型期前收缩每分钟超过15次,联律性早搏、逸搏、II度和I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完全型左束支传导阻滞等心电图异常,右束支传导阻滞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胃、十二指肠溃疡,肝、胆、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等消化系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肝脾检查仰卧位触诊,肝肋下大于2cm,脾肋下大于1cm,有触痛,质中等硬度以上的,不合格。

第十四条各类肝炎未经治愈,或有传染性的,不合格。

第十五条慢性肾炎、肾病患者及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合格。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二年的,或虽治愈两年,但尿蛋白呈阳性、尿镜检不正常者,不合格。

眼科

第十八条视力检查统一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两眼裸眼视力之和大于等于4.7(0.5),单眼裸眼视力大于等于4.0(0.1)或双眼矫正视力均达到5.0(1.0)且矫正镜片在400度(含400度)以下的,为视力合

监狱、劳教和国家安全警察两眼裸视力之和大于等于5.0(1.0),单眼裸眼视力大于等于4.6(0.4),为合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两眼裸视力之和大于等于4.8(0.6),单眼裸眼视力大于等于4.3(0.2),为视力合格。

第十九条使用《喻自萍色盲本》进行辨色力检查,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为合格。

以上就是关于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项目表的答案。

以下是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详细介绍如下:

1.身高和体重: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指数(BMI)在18.5-24.9之间。

2.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5.0,矫正视力不低于4.6,色觉正常。

3.听力:双耳听力均正常,纯音听阈不超过25分贝。

4.心血管系统:心电图正常,无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

5.呼吸系统:肺部正常,无肺结核、哮喘等疾病。

6.消化系统:无消化系统疾病,无肝炎、乙肝等传染病。

7.泌尿生殖系统:无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无性传播疾病。

8.神经系统:神经系统正常,无癫痫、精神疾病等疾病。

9.其他:无传染病、皮肤病、眼病、耳鼻喉疾病等疾病。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是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需要符合一定的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神经系统等方面的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保证国家公务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让他们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国家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国家公共事务的执行者。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国家规定了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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